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3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推进疫情防控、精准稳妥复工复产,尤需依法依规定纷止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省人大《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等重要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省人大出台《意见》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宣传,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及本《意见》的学习贯彻。要注重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完善工作机制,打造工作品牌,推动工作创新。
二要落实职责要求,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有关方面要按照《意见》要求,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更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统筹“两手抓”、夺取“双胜利”。市政府要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摆在前面来抓,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导作用,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法定职责。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完善诉调、检调对接机制,坚持调解和解优先、加强诉前调解、减少未调即诉,多元化解涉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矛盾纠纷。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消保委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根据《意见》要求,履行职责义务,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优先选择成本较低、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各镇(街)人大(工委)要主动带头宣介制发《意见》的背景、宗旨和具体内容,多措并举推动有关方面履行法定职责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意见》落实情况,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处理信访案件等方式,支持和促进多元化解纠纷主体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省人大《意见》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
三要发挥代表作用,体现人大制度优势。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和示范带头作用,善于运用“代表活动室”“代表个人工作室”“代表调解室”和履职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载体,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依法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强力促代表,凝聚正能量,引导人大代表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稳定经济社会运行,实现全年发展目标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