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玲同志
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杨玲同志提出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玲同志辞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