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刘存磊同志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2年3月15日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
鉴于章周中同志已辞去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决定:刘存磊同志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