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建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加挂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牌子的决定
(2024年6月20日桐城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及《桐城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桐城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组建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加挂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