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向红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向红、程茜、余丁香、王小韬等4位同志提出辞去桐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桐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向红、程茜、余丁香、王小韬等4位同志辞去桐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向红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0日桐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向红、程茜、余丁香、王小韬等4位同志提出辞去桐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桐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向红、程茜、余丁香、王小韬等4位同志辞去桐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