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提高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实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11月13日,市人大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组成专题调研组,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学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智的带领下,到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共181件,由42个承办部门和单位具体办理。其中,农村经济方面29件;城乡建设方面40件;工业交通方面43件;财贸社保方面23件;教科文卫方面36件;政法方面5件;其他方面5件。截止目前,办理工作全部结束,答复件、征询意见表也按时寄送到代表手中,办结率达到100%。其中,解决采纳类109件,占60%;列入计划解决类59件,占32.6%;因政策法规或客观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13件,占8.4%,并已向提议代表作解释说明。调研组认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市政府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接受监督的重要平台,凝聚民智的重要途径,所有代表建议均由督办室初分、办公室审核、分管副市长批示后,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集中交办,切实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同时,相关承办单位按照“重在办理,贵在落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成立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承办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为办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进一步密切。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办公室及各承办部门坚持把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重要环节,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会议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有效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交通局等单位拓宽承办思路,创新办理方式,根据建议的具体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开门办理”:一是约见提案代表,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使办理工作目标更明确、实效更突出;二是走访有关协办单位,共同对代表建议进行调研,交换办理意见,提出更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三是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解决问题提供事实依据。建议办结后,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举措、落实情况,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肯定。
三是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案制度。今年,常委会领导领衔对《关于加快鲁谼山水库建设的建议》等7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督办中,各位主任多次深入基层视察调研,通过邀请代表参与、听取承办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推动代表建议有效落实。同时,为更好地促进建议办理工作,一方面,每年11月市人大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组成联合调研组,重点对当年建议案办理工作突出的和代表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进行调研督办;另一方面,在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的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每两年对优秀代表建议案和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一次表彰。通过这些制度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两院和部门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也加强了人大、政府两院、代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的办理工作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但与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单位认识仍不到位。个别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忽视与代表的交流沟通,办理时不是积极寻求办理措施,而是寻找客观理由,轻落实、重解释、答非所问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少数建议质量还不够高。从对今年181件代表建议分析来看,站在全市发展大局提的意见、建议比前两年有所增多,但质量高、分量重、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明显帮助的建议案还是不够多,立足于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等局部利益和具体事宜而提出的建议比例偏高。
三是办理机制仍待完善。部分建议案分办不够准确,超出或偏离了承办单位的职能,影响了办理质量。部分合办建议案,主办单位牵头协调力度不够,办理效率不高。
四是“被满意”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的答复模式化,缺乏实质内容,但办理态度好,善于做代表工作,实际上是“被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办理工作态度。代表建议是民情民智的集中体现,是政府民主、科学决策的民意基础。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不仅作为是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和代表权利的尊重,更要作为转变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路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思想上再重视,措施上再强化,机制上再完善,使代表建议成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实情的桥梁,成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源泉。
(二)进一步坚持完善制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优化完善办理环节和工作流程。一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议所有承办单位都要设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办理工作。同时,当年代表建议案数量达5件以上的部门要推行多种形式的“走出去、请进来”,把领衔代表召集起来,集中座谈,面对面办理。二要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克服“重答复,轻实效”问题,加强对“正在解决、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类建议的跟踪督办,把那些答复代表时的承诺,尽早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三要进一步压缩交办时间,切实将建议办理工作与部门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三)进一步抓好办理落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强化责任,完善“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日常催办。根据承办任务和办理时限,对办理进度慢、工作被动的单位及时提示督办。二是落实适时通报。对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承办工作。三是落实督导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确定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牵头做好各项工作;协办单位要发挥自身积极性,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做好有关工作,真正做到把代表建议的“有益之言”转化为“有益之事”。要加强“两个培训”。一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高质量起草审核答复文件并送提案代表。二是加强代表培训,引导代表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的建议。
以上报告,仅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