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颖迪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时间:2013-10-30 编辑:admin 点击: 2062 次
(2013年7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颖迪同志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颖迪同志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