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
一、基本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由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震减灾管理和工作机制。市政府已把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抗震设防全过程管理。2004年1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桐政发[2004]48号),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08年12月市政府将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办理流程”,制定了与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等单位并联审批制度,抗震设防管理真正纳入了基本建设管理程序。2015年7月1日起,新建农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按照农房建造技术导则、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三)加强开展病险工程抗震性能鉴定排查和整改。近期,住建局根据市政府《关于转发〈安庆市病险工程抗震性能鉴定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15】57号)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抗震安全”的原则,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城镇老旧房屋、学校、医院以及大中小型水库、油气管网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抗震性能普查、隐患排查和抗震加固。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
(四)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立足预防,强化应急准备。一是抓紧修订应急预案。市地震局配合市应急办完成《桐城市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各部门也要完成修订或完善应急预案工作。二是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消防、医疗、通信、交通等专业队伍要按要求配齐装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大型厂矿企业要建立综合救援和志愿者队伍。三是充实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民政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地震应急物资装备数量和分布情况。四抓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年底完成西郊公园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五是抓好应急通信体系建设。经信委要加强各类通讯体系之间的对接,确保震时各类图像、数据、指令高效传输和联络畅通。六要抓好应急演练。市教育局已积极组织各大中小学校开展地震演练,每年至少3次,市里今年准备开展1次有政府领导参加的地震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活动。经信委组织厂矿及各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震演练。
(五)加强宣传。市政府始终遵循“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地震宣传工作方针,利用重大地震纪念日、科普宣传日、国际减灾日和“5.12”防震减灾日,通过向社会发放宣传材料、编印《防震减灾工作简报》、在《桐城报道》上刊载地震宣传稿件、编制《桐城市地震志》、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与社会互动、编印《防震减灾知识读本》、在市委党校和有关单位主办地震知识讲座,以及开展“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社会公众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和地震科普知识。通过宣传,增强了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了公众的地震应急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有的单位或部门对防震减灾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没有把防震减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也没有确定专人负责防震减灾工作,更没有按要求认真制定部门应急预案,没有意识到防震减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是没有防震减灾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在编制前一般都需要开展一系列基础性的研究工作,如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小区化、建筑物的震害预测等,这些工作会使防震减灾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然而这些基础工作,我市还有许多没做。规划不先行,防震减灾就会缺乏长远性。
三是地震应急和救援能力不足。地震应急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应急预案和措施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的虽然制订了地震应急预案,但缺乏综合、专业实战演练的经验,地震现场卫生医疗、交通、通信等专业实战演练从未开展,志愿者队伍也很松散。
四是全市大量房屋地震安全管理薄弱。镇村抗震设防管理一直到今年7月1日才执行,之前镇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缺乏规范的抗震设计和技术指导,城中村、城区旧房、危房等,这些房屋整体抗震性能差,存在大量地震安全隐患,一旦发生较高级别地震,损失不可估量。
五是防震减灾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近年来,虽然市政府加大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但与工作实际需要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市地震监测台办公条件非常简陋,部分监测设备处于停用状态。
六是没有建成地震信息互通平台。未建成互通平台,群众反映异常的自然现象不能有效畅通,有可能造成地震谣言,甚至恐慌,也有可能真是地震来临前兆而错失预报机会。
七是执法力量薄弱、技术专业人才缺失。市防震减灾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少,执法力量弱,部门联合执法次数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地震基础研究工作人员缺乏,难以满足地震日常监测和分析预警工作的需求,
八是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虽然开展了不少宣传活动,但缺乏广度和深度,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法制意识还不强,对防震减灾基本知识了解不多。对于地震灾害的危害性及防震减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麻痹侥幸心理,也缺失抗震自救知识。
三、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要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六五”普法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普及“一法一条例”以及防震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如可以向普通群众发放一些容易看懂的画报等。建立健全宣传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防震减灾宣教基地建设,发挥宣教基地集中而直观的宣传作用。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要做到工作常态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要根据“一法一条例”和《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通知》等要求,落实责任,定时定责定人。要严肃工作纪律,对领导不作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工作不力的,根据法规法纪,追究其责任。
三是加快编制桐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市地震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地的震情、震害预测结果,组织编制本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防震减灾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相互结合,相互衔接。要将编好防震减灾规划成为提高我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四是加快推进病险工程抗震性能鉴定排查和整改。对于已查到的病险工程要尽快整改到位,加速推进城中村改造,推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办法,重点推进牵涉面广,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工程的落实,如城区老、旧危房改造等。
五是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要及时修订完善全市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要以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与人防指挥所相结合,完善全市上下联动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三要利用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志愿者等现有队伍,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第一时间抢险救灾作用。四要经常性开展地震应急队伍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五要普遍组织小区(村民组)、社区(村)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让普通群众知道,如果地震突然发生,应该怎么做,提高自我防护和自救能力。六要创新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体制,保证救灾物资供给。七要加快完成西郊公园等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六是加快建立地震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畅通群众与地震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让群众了解和知晓地震的准确信息,避免谣言相传。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队伍,依靠社会和群众力量,以提高收集、分析地震短期与临震宏观异常的能力。
七是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防震减灾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地震监测、群测群防、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以及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农村住宅抗震示范工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防震减灾装备建设,提高防震减灾信息化建设水平,改善地震监测台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等。
八是强化防震减灾队伍建设。要进一步优化调整工作机构和人员结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工程设防管理,严堵监管漏洞,从源头上把好抗震设防关口。严格执行法定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做好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