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城建工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万友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城建工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部分在建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住建、安监等部门的情况汇报,与会同志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同时,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充分落实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为繁荣我市建筑市场和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有:
(一)规范市场秩序,明确主体责任。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文件,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遏制分包转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落实属地及部门管理责任等方面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强化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完善目标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二是转变监督手段,逐步由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并重转变,监管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完善质量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提升监督服务效能。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连续四年获省优秀质量监督机构称号。
(三)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惩防并举。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确保监管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质量通病防控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实施重点突破。三是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质量举报一查到底,保证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最近,市住建局、安监局分别对有关乡镇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对当场发现的问题立即向所在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反馈,要求立即整改,并在新闻媒体上点名曝光。四是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去年以来,累计安全生产警示约谈企业14家,处罚建设和施工企业8个,罚款16万元;分别对7位建造师和7家企业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处理项目经理7人。
二、主要问题
毋庸置疑,从调研和日常工作中了解到,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距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主体责任不到位,工程质量安全基础性工作薄弱。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愈演愈烈,面对最低价中标规则,部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偏面追求经济利益,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投入不足,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同时,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和“齐全”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但对项目经理的责任考核并未真正落实,企业内部责任监督体系并未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部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盲区。一是农民自建房没有纳入正常的监管流程。按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以接受技术服务和指导为主。现实中有不少农民自建房超过两层,应纳入监管范畴。但目前不少地方的两层以上农民自建房没有任何施工图纸和安全防护措施,整个工程均由“土瓦匠”建造,质量安全令人担忧。二是有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先建后批,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源头缺失。三是部分乡镇存在“六无工地”(即无项目立项、无规划许可、无项目报建、无安全报监、无施工企业资质、无施工许可),安全隐患较大。
(三)现行的相关体制机制不完善。一是招投标的制度设计缺乏正向激励机制。同时,对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偏重以经济处罚为主,未和市场经营及个人信用记录挂钩,在招投标过程中也没有体现出来,使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未触及责任人的根本利益。因此,部分企业投入不足,造成施工现场必要的安全质量控制环节处于缺失状态。二是有些镇(街)对建筑工程安全“属地管理”的意识认识不到位,遇到检查时讲重要,没有时时绷紧安全这根弦。
三、几点建议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和利益。为此,提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按照多培训、多学习、多实践的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力度,明晰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把安全质量管理和企业生存紧密联系起来,把“要我管质量安全”的观念转变为“我要管质量安全”,从根本上扭转“政府抓质量安全,企业抓经济效益”的不利局面,提高全社会的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素质。
二是加强执法监管。要将目前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特别是园区工业厂房建设和农民超标准自建房等各类建设项目按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做到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协同联动,共担管理职责,做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提高监管实效。要利用好现有的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镇(街)第一时间发现、劝导、报告、配合处置等作用,强化对乡镇“六无工程”的监管。要科学配备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推行差异化的监管模式,把最优质的监管资源投入到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控上。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源上起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的作用与效果,对屡次违章、违反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要从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是突出招投标制度的科学设计。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加强招投标办法的顶层设计。加大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具有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市场信用体系,激发企业主体积极性:将质量安全业绩纳入评标体系,并提高所占分值;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在市场准入、执业资格等方面予以限制,促使企业自觉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同时,随着国家对个人投资项目招投标政策的调整,这些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问题也要予以关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学习研究最新政策,落实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对达到监管标准的个人投资项目,确保全面监管到位。这里要着重强调一点,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事后也发了审议意见书。但从目前我们接触到的业界人士反映,我们专题询问效果不理想,招投标制度的顶层设计始终没有多大改变。建议人大常委会要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
四是抓好建筑业的资源整合。住建部于2014年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格标准》,对建筑业资质分类、基本条件、业务范围作出了明确的硬性规定,将于今年开始施行。对照这些条件要求,未来我市建筑业行业难以满足。应该说,这几年我市建筑业得到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建议市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这些政策调整内容,抓住机遇,遵循市场规律,积极引导行业规范运作,良性竞争,在“做大做强”方针的引领下,选取一些实力较强、管理规范、成长性强、拓展市场成效显著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通过政策扶持、资源整合、战略重组,加快培育和扶持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做大规模、做强业务,满足我市建筑业发展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现实需要。
五要关注部分老旧小区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我市2003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大都是砖混结构,抗震能力弱,特别是西苑新村小区,至今已有30余年,加之过去施工工艺、技术水平落后,应该说质量令人堪忧。最近媒体报道安徽地震活动比较频繁,可以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是对老旧小区进行普查、鉴定,结合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培育全民的防震减灾避险意识和能力。二是严把现行的各类建筑物的设计、施工标准,真正让建筑物巍然屹立,不成为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