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纵横

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5-11-16 编辑:admin 点击: 3096 次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王志义主任和程万友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市发改委、卫计委、物价局、水利局等农饮办成员单位和5个镇、7家自来水厂、2处山区自流点,采取实地察看、现场检测水质、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情况。同时,在市人大网站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问卷调查,要求各镇街开展饮水安全工作调研视察活动。10月份调研组又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先进地区,我省旌德县和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外地考察学习情况
(一)旌德县。旌德县是位于皖南山区北麓,国土面积904.8 k㎡,总人口15.6万人,是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先进地区,全县绝大部分为山区自流饮水工程,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56处,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91.3%。他们关于自流引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优秀经验,值得我市学习和借鉴。
一是精心选点,严把工程建设质量。饮水办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术人员对各计划工程点先行开展水源调查、水量测算,疾控中心对水源点进行水质检测,然后在此基础上拟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工程实施期间农饮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开展巡回督察,在集水井、蓄水池浇筑施工中,要求监理人员、联系乡镇技干和乡镇水利员进行全程旁站,现场指导施工,严把工程质量。
二是组建协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本着“民承办、民管理、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农民用水户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在协会的引导下,用水者积极参与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土方工程、土地征收费用、农作物补偿均由农户自行协商解决,按照受益户数分摊各项开支。
三是管建结合,确保工程发挥效益。农民用水者协会建立了占地调整、民间筹资筹劳、水价制定、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各项机制,解决了工程管理主体“缺位”、“错位”等权属不清和群众投工难、工程管护难、水费收缴难等问题。各工程点明确具体的管护人员,根据所需要的管护经费制定水价。如有的工程点水费0.6元/m³,其中管理人员工资按0.4元/m³支付,维修管材及维修人员工资按0.2元/m³支付。既明确了工程管理主体和管护责任,又促进了村民由无偿用水向有偿用水转变,确保农饮工程良性运行。
(二)金华市婺城区。婺城区国土面积1391 k㎡,总人口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82万人。自2003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13年共实施10个项目,供水普及率接近100%。从2014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目前婺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仅有金华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汤溪水厂供水工程和部分单村供水工程。婺城区的先进经验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质增效具有较强借鉴意义。
一是实行分段管理,城乡供水一体化。目前婺城区主要由两家自来水厂进行供水,城市周边采用城市管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自来水厂将管网延伸到各乡镇和行政村,在每个乡镇设置一个总表,总表前由自来水厂管理,总表之后由各乡镇负责管理,村内管网由各行政村指派农村水务员进行兼职管理,负责供水管网的巡视和管护,同时负责水费收取。
二是加强水源保护,确保水质安全。婺城区现有中型水库5座,是整个金华市的大水缸,水源保护任重道远。金华市政府划定了水功能涵养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婺城区制定了《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由区财政、开发区和自来水厂共同筹集生态补偿资金。
三是落实管护经费,确保长久运行。婺城区政府设立了农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经费,每年安排16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用水工程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管理机构日常经费、管护人员培训、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以及对长效管理达标村的以奖代补,将专项资金的使用与供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挂钩。
二、我市的主要工作与成效
根据上级要求,十一五国家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效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深得民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市政府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农饮办;水利局设立了“桐城市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所”,具体负责工程实施和行业指导。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水利部门牵头主抓、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每年与各镇、街签订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保证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实施。
(二)坚持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长期社会系统工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规划,逐年分步推进。2005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截止2015年,共解决37.99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其中解决国家下达指标35.19万人,实际增加2.8万人,总数占全市农业人口的59.45%,另外还解决了3.79万农村中小学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8亿元,其中国家投资9966.2万元,省级财政配套3668.6万元,本级财政配套3195.6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072.6万元。全市共建成村、镇自来水厂23家,山区自流点106处,其中供水规模达到千吨万人的自来水厂有15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注重项目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市政府制定了《桐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注重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按照指标下达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年度人口计划安排表和名单进行公示。执行招投标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实行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资金拨付采取按工程进度申请拨款,防止了挤占、挪用、截流工程建设资金的现象,确保了资金安全,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主要问题与困难
   经过十年的努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得到了广大农村用户的好评,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工程指标有限,供需矛盾大。随着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工业污染、生活污染以及来自于农业面源的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居民原有饮用水源的不安全隐患日益加剧,农民希望喝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的愿望日益强烈。尤其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农饮水的管网配套费逐年降低,由2007年的1600元/户,降低到现在的300元/户,广大农民对自来水的安全性、便捷性日益认可,对农饮水管网配套费日益接受。但非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网配套费则相对较高且差距较大,一般在1800元——3700元之间。导致农民一方面迫切希望安装自来水,另一方面又强烈要求享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优惠政策,普遍不愿意出高价安装自来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国家每年下达的指标有限,长远计划不明晰,导致基层在指标分配上矛盾较大。
(二)水源点多面广,安全隐患大。一是布点规划不合理。我市村镇供水规划不明确,各镇、街通过招商引资自主引进的小水厂建厂时都没有进行环评及水资源论证等前期规划工作。全市23家村镇自来水厂中,仅有老梅、城东、牯牛背、范岗、齐发、城南6家自来水厂从牯牛背、境主庙两个水库取水,水质安全系数相对较高;还有吕亭、卅铺、大关、江岭、陶冲5家自来水厂从乡镇小水库中取水,部分小水库的水源质量也令人堪忧。尤其是合安、王集、志达、孔城、红冲、兴店、雪池及青草8家村镇自来水厂直接在河道中露天开放式取水,枯水季节,水量明显不足;丰水季节,洪水量较大,水质难以保证。而且兴店水厂取水口紧邻高速公路,新渡水厂取水口紧邻206国道,孔城水厂取水口位于桐枞路孔城大桥下侧,安全隐患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另外有4家自来水厂沿菜子湖周边及上游湖口取水,拦网养殖对水质影响较大,每年人代会代表建议案及市民论坛反映问题较多。山区106处自流点就是106个饮用水源地。农饮水源点多面广,安全隐患非常大。二是饮用水源保护不足。饮用水源缺乏统一的保护规划。大部分饮用水源都没有划定保护区,水源水质监测和群众要求相比还不够到位,水源保护区内污染现状底子不清,缺乏准确科学的数据。各地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和宣传工作有盲区,对危害及侵占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够,人民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意识亟待提高。三是引江济淮工程影响难以预测。即将实施的引江济淮工程,将穿嬉子湖沿孔城河而上,工程实施期间对嬉子湖周边自来水厂及在孔城河取水的自来水厂将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
(三)水厂管理欠缺,安全保证难。一是水厂规模偏小。全市23家村镇自来水厂大部分在2005年左右兴建,水产规模较小,目前仍有8家未达到“千吨万人”规模,尤其是合安、江岭、志达等小水厂平均供水人数还不达5000人,供水水量、水压及水质安全都难以保证,遇到干旱年份及节假日用水量剧增时,问题尤为突出。二是制水工艺不规范。全市所有村镇自来水厂均采取常规处理净化工艺。部分自来水厂的制水和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水厂的工艺流程了解不多,不能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消毒剂。目前只有老梅等几家大水厂采取电脑控制,自动投放消毒剂,绝大部分小水厂都是人工投放,剂量很难准确控制。在此次调研中,卫生监督所现场检测就发现多家自来水厂消毒剂添加不足或者过量。大部分山区自留引水工程更是没有任何消毒处理措施。三是自检能力薄弱。大部分水厂均未配套检测设备并开展正常检测。目前全市仅有14家水厂建立了实验室,其中12家配有经过一定培训的检验人员1人,而实际开展常规项目检验的只有8家水厂。四是有效监管不到位。农饮水安全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环保部门负责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水源水质监测,水利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后进行两次水质监测,卫计委负责水厂运行期间的出厂水和末梢水监测。水质监测存在多头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监管机制。山区自流引水工程运行期间的水质监测更是处于空白状态。水质监测结果没有及时对外公布,难以对水厂形成有效监督。
(四)管护机制不健全,持续运行难。一是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部分是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一部分是山区自流引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必须依托原有自来水厂,而我市村镇自来水厂多为民营企业,仅有一家为村办集体企业。依托自来水厂实施的管网延伸工程产权难以明晰,影响工程规范管理。山区自流引水工程建成后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和维护,而各镇村大多没有具体的运行管理机制,没有落实管护责任人和责任,部分山区自流引水工程因管护不到位而废弃,造成投资浪费。二是运行管理经费不足。23家村镇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几乎覆盖所有行政村,管网路线长,管理难度大,加上部分管网年代已久,破损严重。我市目前水费基本保持在1.8——2.2元/吨,“一部制”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并存。但由于农村受益群众用水量普遍偏低,计量水费难以维持水厂正常运营,一旦自来水开户数量减少,水厂生存将难以为继。山区自流引水工程水费更低,甚至不收费,水费收入非常有限,而村、镇两级的补助费用也很微薄,管护经费严重不足。根据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每年民生工程考核的要求,县级必须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专户,但我市至今尚未制定维修养护基金收取及使用办法。
(五)工程建设不规范,影响效益发挥。按照基建程序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但农饮工程涉及范围广,在具体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多,中标单位难以开展工作,经长时间协调,最终以劳务合作的形式交由各水厂进行建设,中标单位从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管材属货物类,我市一律按照最低价招投标,导致招标采购的管材与部分水厂自主购买的品牌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差异,不符合水厂的供水要求。部分镇村老百姓在山区自流引水工程蓄水池选点和管网布局上有矛盾,加上水源纠纷、水量不足、管线埋藏浅等问题,导致少数工程难以发挥作用。另外由于民生工程的时间节点要求非常强,质量服从时间的问题严重,往往在招投标环节耽搁太久,导致工程建设时间严重不足,影响工程质量。
四、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一要强化责任。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民生问题加以解决。市农饮工程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要加强镇、街道的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工程落实。二要广泛宣传。要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利用面上广泛宣传和点上入户教育等各多种形式,引导农民群众认清饮水不安全的各种危害,了解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各项政策,增强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环保意识和水商品意识。三要群众参与。探索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与意识。让农民群众认识到喝安全水既是政府的事,也是自己的事,既然享受利益,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从政府、社会两个层面共同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现饮水安全项目合理布局。一要抓好两个规划的有效衔接。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必须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进行全面性的梳理清盘,对那些应该完成还没有完成的工程项目、应该整治还没有整治的环境、应该实施还没有实施的工作,要集中精力逐一抓好落实。明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上个五年规划农饮安全任务规划的实施情况和新形势下我市农饮安全工作的具体实际,科学合理编制《桐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三五规划》和《村镇供水规划》,要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加强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规划既要立足当前又要放眼长远,既要处理好供水的需求矛盾又要确保水质达标。同时村镇供水规划要充分考虑下浒山水库的建设、引江济淮工程的实施和我市第三水厂的建设,要与城市建设规划、集镇及村庄布点规划相衔接。二要加强整合。要加强村镇小水厂的整合力度,逐步淘汰规模小、源水水质差、制水工艺落后的小水厂。要充分发挥城区水厂作用,将周边小水厂管网与城区管网对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三要强化扶持。国家对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出提质增效的发展要求,我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对需要保留的规模大水厂加大扶持力度,改善水源质量、提高制水工艺、优化管网布局,提高水厂的供水能力和水质达标率。山区要打破镇村区划界限,选择水源合适的位置兴建相对较大的自流引水工程。
(三)严把关口,强化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工程质量。一要严把设计、评审关。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阶段工作目标,尽可能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低、便于卫生防护的水源。要加强项目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对项目设计及实施方案进行严格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更不能开工建设。二要严把建设关。建立“业主负责、施工保障、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合格的施工单位、负责的技术人员、称职的质量监督机构。建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城区自来水向周边农村进行辐射。三要严把验收关。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管理作用。工程竣工后由市农饮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不达标的不予验收。
(四)完善机制,建管并举,实现饮水安全工程持续利用。一要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二要落实工程运行维护费用。要尽快制定出台《桐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专项经费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经费供给渠道。建议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经费由政府、水厂和农户按一定比例责任承担。要进一步健全价格机制,推动农村饮水逐步走上正常的市场化道路,实现以水养水的目标。积极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山区自流引水工程可适度收取水费,以补贴管理及维护费用,促进村民从无偿用水向有偿使用转变,从而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要重新核定农村自来水管网配套费,避免市域范围内南北差距过大,发挥自来水管网配套费的指导作用,引导和鼓励未享受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惠政策的农户自费安装自来水。三要强化水厂自我监管。引导村镇自来水厂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自觉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制水操作流程,提高制水工艺。要加强水厂实验室建设,加强水厂的自检能力,便于水厂实时监控水质。要加强水厂职工培训,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五)保护环境,管好水源,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水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地参与、支持水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二要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环保部门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设立警示牌,水源保护区内农地、林地要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特别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区,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要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打击破坏水源地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使水环境保护和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三要制定出台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征收及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筹集生态补偿资金,明确生态补偿资金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四要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源质量状况。卫计委要加强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质监测。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全面监测和抽样监测相结合、明检和暗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实时掌握水质状况。同时各部门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水厂提高自律意识,真正使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