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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5-11-30 编辑:admin 点击: 2725 次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为确保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11月10日,市人大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组成专题调研组,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余学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国庆的带领下,并邀请3件不满意建议案的领衔代表,先后到市林业局、商务局、水利局进行调研、督办。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共133件,其中1件交由市法院办理,其余132件全部交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办理。截止目前,办理工作全部结束,答复件、征询意见表也按时寄送到代表手中。通过本次调研和代表对答复件的反馈意见分析来看,办结率达到100%。其中已经解决与采纳类的78件,占全部承办总数的59.1%;列入计划解决类的43件,占32.6%;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有11件,占8.3%,并已向提议代表作解释说明。代表们对办理工作满意率为97.8%,不满意的占2.2%,不满意的建议案为3件,分别是第10号(关于提高境主庙水库水淹区群众分红标准的建议)、第11号(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建议)、第74号(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升我市现代物流产业服务功能的建议)。  调研组认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市政府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接受监督的重要平台,凝聚民智的重要途径,所有代表建议均由督办室初分、办公室审核、分管副市长批示后,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集中交办,切实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同时,相关承办单位按照“重在办理,贵在落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承办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为办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进一步密切。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办公室及各承办部门坚持把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重要环节,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会议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有效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民政局等单位拓宽承办思路,创新办理方式,根据建议的具体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开门办理”:一是约见提案代表,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使办理工作目标更明确、实效更突出;二是走访有关协办单位,共同对代表建议进行调研,交换办理意见,提出更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三是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解决问题提供事实依据。建议办结后,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举措、落实情况,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肯定。
     三是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案制度。今年,常委会领导领衔对《关于将卫生费纳入水费代征的建议》等7件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督办中,各位主任多次深入基层视察调研,通过邀请代表参与、听取承办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推动代表建议有效落实。
     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副主任胡爱国率队对由王志义主任领衔督办的第27号《关于将卫生费纳入水费代征的建议》进行现场督办。督办会上,市物价局负责人汇报了该建议案的办理情况,督办组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市政府已出台(桐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明确规定垃圾处理费随水费代收。
     程万友副主任领衔督办的第56号《关于拓宽桐潜路至八台山公墓道路的建议》。 8月25日下午,程万友副主任率队对第56号建议案进行专题督办。督办组一行先后到桐潜路至八台山公墓规划路线现场和八台山公墓实地察看道路建设情况,并在范岗镇听取了市交通局、民政局、范岗镇政府关于建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目前,道路建设前期的征地、拆迁工作正有序推进。
     程万友副主任领衔督办的第3号《关于修建鲁谼山水库的建议》。10月30日,程万友副主任带领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到吕亭代表团就该议案举行见面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多次到省水利厅和国家水利部报告工作,但都因政策原因,近期无法落实项目资金。会上,代表们对相关部门的合理解释表示理解。针对下一步工作,督办组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结合“十三五”规划国家对农林水项目的扶持政策,积极跑部跑省,争取立项和资金支持;二要努力探索采取“PPP”模式,引进民间资本;三要扎实推进该项目的前期工作。
      陈玉莲副主任领衔督办的第105号《关于珍视我市名人资源,提升桐城历史名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建议》。10月30日,陈玉莲副主任率队对第105号建议案进行专题督办。督办会上,市政府及文化部门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通过把名人文化与城市建设、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等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我市历史名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了代表们的赞同。
     胡爱国副主任领衔督办的第45号《关于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8月24日,胡爱国副主任率队到市金融办对45号建议案进行督办。近年来,市政府积极回应代表关切,高度关注中小企业转型发展问题,通过开展金融服务“暖企行动”、增加信贷投放、强化银企对接、鼓励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完善金融服务等一系列措施,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有效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胡爱国副主任领衔督办的第94号《关于加大实体企业金融扶持力度的建议》。胡爱国副主任多次带领督办组和提议代表到经信、财政、金融单位调研该项议案,得到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市财政筹资5000万元设立过桥还贷资金;相关职能部门推出了金融新产品“银政保”;市财政局多次专题研究修订《桐城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得到实惠。代表们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举措表示肯定。
     叶国庆副主任领衔督办的第125号《关于落实规范交通信号灯的建议》。10月15日下午,市公安局专门召开125号建议提案代表座谈会。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关于信号灯排列顺序、时间显示、灯色转换等疑问,交警大队负责人一一作了解答。与会代表对交警部门付出的劳动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交警部门下一步工作措施展开了热烈讨论,对市公安局积极办理代表建议表示满意。
     同时,为更好地促进建议办理工作,一方面,每年11月市人大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组成联合调研组,重点对当年代表不满意的议案承办单位进行调研督办;另一方面,在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的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每两年对优秀代表建议案和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一次表彰。通过这些制度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两院和部门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也加强了人大、政府两院、代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的办理工作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但与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单位认识仍不到位。个别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忽视与代表的交流沟通,办理时不是积极寻求办理措施,而是寻找客观理由,轻落实、重解释、答非所问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少数建议质量还不够高。从对今年133件代表建议分析来看,站在全市发展大局提的意见、建议比前两年有所增多,但质量高、分量重、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明显帮助的建议案还是不够多,立足于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等局部利益和具体事宜而提出的建议比例偏高。
     三是分办工作仍不够规范。部分建议案由于分办不够准确,超出或偏离了承办单位的职能,影响了办理质量。部分合办建议案,由于交办单位协调力度不够,办理工作效率较低。
     四是“被满意”现象仍然存在。有少数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的答复模式化,缺乏实质内容,但办理态度好,经多方向代表做工作,代表实际上是“被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办理工作态度。代表建议是民情民智的集中体现,是政府民主、科学决策的民意基础。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不仅作为是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和代表权利的尊重,更要作为转变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路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思想上再重视,措施上再强化,机制上再完善,使代表建议成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实情的桥梁,成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源泉。
     (二)进一步坚持完善制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优化完善办理环节和工作流程。一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议所有承办单位都要设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办理工作。同时,当年代表建议案数量达5件以上的部门要推行多种形式的“走出去、请进来”,把领衔代表召集起来,集中座谈,面对面办理。二要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克服“重答复,轻实效”问题,加强对“正在解决、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类建议的跟踪督办,把那些答复代表时的承诺,尽早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三要进一步压缩交办时间,切实将建议办理工作与部门年度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三)进一步抓好办理落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强化责任,完善“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日常催办。根据承办任务和办理时限,对办理进度慢、工作被动的单位及时提示督办。二是落实适时通报。对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承办工作。三是落实督导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确定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牵头做好各项工作;协办单位要发挥自身积极性,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做好有关工作,真正做到把代表建议的“有益之言”转化为“有益之事”。要加强“两个培训”。一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高质量起草审核答复文件并送提案代表。二是加强代表培训,引导代表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