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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8-12-03 编辑:admin 点击: 4017 次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付伟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踏勘了部分规划项目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同时赴阜阳颍上县学习先进经验,现将调研报告整理如下:
        一、《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
      《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以服务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为重心,坚持高起点规划原则,立足长远抓编制,以人为本抓监管,打造阳光效能规划,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公众法制意识逐步提高。《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颁布实施后,市规划职能部门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规划法治意识。利用“六五、七五”等普法活动,各级培训、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了组织学习,有效地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规划管理人员及人民群众的城乡规划管理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由于宣传广泛,形式多样,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
       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近年来,市政府及规划职能部门始终把规划作为城乡建设的龙头,着力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一是突出总体规划的修编。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市政府提出了修改总规的构想,并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工作。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提高。中心城区、经开区和东部新城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覆盖,为城市建设管理和土地出让提供了规划依据。三是专项规划逐步完善。先后编制了城市综合交通、给排水、消防、环卫、地下空间、教育设施、绿地等专项规划,加强对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规划正在编制。四是镇村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12个镇新一轮总体规划,60个省级美丽乡村规划和100个市级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实施管理逐步健全。规划调整、项目选址、方案审批、验收核实等规划执行重点环节更加规范,规划管控的龙头作用日渐发挥。一是力争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环节,行政效率不断提高。2017年至2018年10月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1份,面积648万平方米;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74份,面积233万平方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0份,面积234万平方米。二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认真执行“一书两证”制度,规划区内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按照城乡建设规划审批,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会审、公示、规划听证、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注重批后验收监督。在所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认真对照已批准的修建性详规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要求审核验收,审查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规划技术指标进行实测核验,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大规划执法力度。通过部门协作,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违法建筑,立即组织拆除。同时将重点镇和中心村规划建设纳入管理轨道,依照镇、村规划开展综合整治,制止违法乱建行为,拆除违法建筑,镇、村面貌得到改善。
       二、先进地区做法
       一是在城市定位上坚持高起点,精谋百年基业精准定位城市。聘请全国一流规划院,打造“一城五区、各具特色”的城市发展格局,努力实现面积100平方公里,容纳人口100万人,未来100年不落后的“三个一百”城市发展目标。彰显古城风骨。对老城区进行古城改造,重点以隋唐古韵、明清风情唤醒城市记忆。依托颖上悠久的历史和管子故里的人文底蕴,着眼“给我一天,还你千年”的文化旅游定位,把整个老城作为千年古县城景区规划和建设。严守规划刚性。严格按照“人变图不变一任接着一任干”、“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审批一支笔”原则,牢固树立“规划即法”的意识。高规格成立了颖上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开展违反规划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违反建设规划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有力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二是在城市建设上体现高标准,拔高功能品位。在品味历史中建设幸福城市。划定颖上千年古城保护“红线”,以古城河、古城墙为界,保护古城墙、文庙等古城遗迹。复建清顺治年间的河洲书院、明清苑大型古建筑群。立足亲水、城防、交通、文化、生态、健身“七位一体”实施颍河故道综合改造。在塑造精品中提升街区价值。对交通不畅、卫生较差、设施落后的老街区实施改造,形成一个个独具魅力的特色街区,把颖上老城建设成集南北风格之大成的中式建筑博物馆,让群众在老城改造中资产升值、收入增加、幸福升级。在完善功能中实现宜居共享。大力推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能交通改造,延伸城区路网,实施地下停车场工程,有效解决城区交通顽疾。引进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共自行车、拜米共享单车等系统,居民出行更加绿色便捷。
       三是在城市管理上瞄准高水平,力求规范有序。精心为城市“梳妆”。按照“治脏、治乱、治违”的要求,重点整治规范老城区市容秩序,开展城区主次干道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城镇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主干道违规摊点经营查处取缔力度,进一步规范次干道及背街小巷、居住区摊点。在确保交通畅通和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在新老城区和经开区设置流动摊点,引进规范性餐车,实施“引入车”,实行规范性管理。细心为畅通“护航”。在老城区主次干道及公共空间划定停车位1297个,要求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必须按照标准配建停车位,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决心为公平“亮剑”。大力推进拆违拆旧行动,“数字颍上”智慧城市平台、城市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在各乡镇成立规委会、土委会和市容中队,组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和乡镇环卫站,实现了县城、集镇、乡村规划、国土、住建、环卫“四项职能”的全覆盖。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调查中发现,一些干部对《城乡规划法》了解不够、认识不深,常常以权代法,随意改变规划。个别招商引资项目以优化投资环境、简化程序为名,只讲优惠,不讲程序,漠视《城乡规划法》,先建后批,多建少批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群众规划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对规划执法行为不理解不支持,甚至阻扰,擅自乱修乱建,存在因“钉子户”导致项目搁置现象。
     (二)规划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城市特色引领不到位。城市面貌趋向雷同,街景立面大同小异,城市建筑没有地理特征、文化特征。二是规划编制相对滞后。现有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已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尽适应。新建项目如合安高铁、飞机场等均未入编。老城区存在给排水不畅,停车难,交通拥堵等现象,城市综合功能和承载力亟需提高。三是规划衔接不够紧密。城乡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全局性规划,存在“多张规划多张皮”现象,不同编制主体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的全域空间规划体系。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关注发展目标与策略,重宏观轻建设,以至于出现项目难以落地;城乡规划关注土地的用途、开发的强度、时机等,而往往缺乏对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的统筹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关注农用地、建设用地与未用地之间的比例关系,特别是耕地保护,常常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难以征用,基础设施难以实施。四是村庄规划编制进程缓慢。目前大部分中心村庄规划已经编制,但是其他行政村尚无规划,导致农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农民建房无序进行。
     (三)规划实施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监管体制存在缺陷。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规划人才和技术力量不足,村镇规划管理相对滞后,规划执法力量薄弱。二是规划实施管控不到位。项目建设擅自改变规划现象时有发生,调研中发现,项目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实施规划建设中擅自改变功能、风貌、层高、密度进行开发建设。三是违法建设查处乏力。不按规划、批甲占乙、批少建多、超占面积、超楼层修建房屋的情况屡见不鲜。 
       四、应对措施
      (一)强化宣传,提升宣传实效性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和宣传,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高全社会规划法律意识。一是全力加大干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培训和中心组学习平台作用,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规划管理观念。二是巩固拓展社会宣传阵地。在广场、车站、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利用报纸、宣传标语、展板、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的透明度。三是注重抓好两个方面典型。建立健全守治诚信褒奖机制,加大规划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二)面向未来,提升规划科学性
       一要立足当下,着眼未来,高起点编制规划。吃透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深入调研,把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与城乡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要抓住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城市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方向,高标准编制规划,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规划编制部门和单位在新一轮修编中要将高铁站、飞机场等新建项目纳入规划,并完善城市路网与高铁站、飞机场的对接;全力满足居民对安全住房、洁净饮水、顺畅交通、停车场地充足以及健康生活环境的需求。二要因地制宜,提升规划特色性。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深入挖掘和体现我市城乡在自然、历史、人文、建筑、地域等方面的特色和内涵,将我市建成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风格独具的宜居城市,并实现各区域间功能的有效互补。三要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全面摸清全域乡村发展现状,梳理资源基础和禀赋特色,建立包括中心村、特色村和一般村在内的乡村规划体系,确定村庄建设发展分区,统筹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的道路交通、供水、污水处理、电力、环卫等基础设施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好乡村。
      (三)多措并举,增强规划严肃性
        一要严格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规划,要广泛听取和征集群众、专家以及社会各界对城乡规划的意见建议,确保规划更接地气,更符合人民群众利益。严格执行规划成果公示制度,让广大市民知晓规划、支持规划、监督规划。二要加强规划衔接。要加强规划工作的顶层设计,通过“多规合一”整合相关规划的发展需求,实现“目标、指标、坐标三统一”有效解决规划各自为政的局面。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住建、国土、发改、林业、交通、供电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致地开展好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大规划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选聘一批专业人员充实规划执法队伍,同时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高应急反应和执法能力,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规划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规划队伍。
       (四)严格执法,维护规划强制性
       一是要确保规划执行刚性。城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决不能因领导更替而改变,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二是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面对严峻的形势,打一场查处违法建筑的攻坚战,坚决打击违法建筑行为,并保持住高压态势,树立起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形象,形成打击违法建筑的强大声势,遏制住这股试图以违法建筑获取私利的风气。三要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要整合规划、国土、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的力量,不断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保持查违拆违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拆,凡违必拆”,切实提高规划监管实效。四是要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将执法关口前移,注重预防,发现苗头,及时制止,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成本,减少执法难度。要充分发挥镇、村、社区多级监督机制作用,建立经常性的报告制度、巡查制度,形成对违法建筑全方位监控的组织网络,努力实现城乡违法建设“零增长”,违法建设总量“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