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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1-25 编辑:桐城人大 点击: 24571 次

 

关于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为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助力乡村振兴,9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率队对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先后赴范岗镇高黄村、铁铺村,嬉子湖镇蟠龙村、松桂村,大关镇百岭村、龙头村等实地察看,并与镇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镇涉及村庄规划管理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等不同层面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在9月2日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镇街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安徽省、安庆市村庄规划工作计划和我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谋划推进有方。市政府负责同志常态化调度推进,部门单位协同配合,镇村两级主抓落实。建立健全督查考核、责任包保等多项机制,市政府将村庄规划编制纳入年度自然资源工作考核项。确定由安桐集团承接村庄规划编制具体任务,与安徽建筑大学联合编制。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780万元,强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镇街相继成立村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完成了组织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按计划正在稳妥有序推进中。

(二)任务落实有力。按工作计划,对城镇开发边界外184个行政村进行了分类,初步形成村庄分类布局成果。去年我市组织编制了大关镇百岭村、范岗镇高黄村、嬉子湖镇蟠龙村等三个县级试点村村庄规划,范岗镇高黄村村庄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大关镇百岭村、嬉子湖镇蟠龙村村庄规划成果已完成专家和部门审议,待批。2022年我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水利工程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需要,确定编制7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已完成村庄名单确认,召开了村庄规划启动会,并开展了村庄规划编制培训,规划编制团队已经完成第一轮入场调研,现在正在汇总调研成果,编制规划文案。

(三)典型打造有效。近年来,各镇街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持续优化乡村人居环境,着力改善乡村面貌,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思路,以满足村庄人口变动、生活生产等需要为前提,围绕现有村庄布局和建筑风貌,融合自身独特优势,实现“一村一亮点”,重点鼓励一批“微创新”,打造一批“样板点”,带动全市乡村各项工作共同提质增效。全市涌现出“一长两员(村民组长、人居环境专职监督员、保洁员)”“高摆经验”等特色创新做法,形成了一批高品质的生态村、生态镇、示范村、示范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村庄规划编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庄规划进度缓慢成果质量难以保证。一是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仍处于调研启动和内业整理阶段,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二是规划编制单位技术力量和人员的投入不足,现场调研不够深入,了解情况不够全面,未充分听取乡贤能人、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导致规划缺少深度。未能将规划编制与传统村落保护、农耕文化传承、主导产业配置有机结合进行整体规划,没有完全做到因地制宜。

(二) 资金来源渠道有限,资金投入压力较大。当前,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主要资金来源仍然依赖财政投入,但受市镇两级实际财力制约,编制经费有限,规划编制经费的缺乏直接影响了规划质量的提高。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中长期性刚性投入缺乏制度性保障,一方面,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不够,各级各类涉农财政补贴资金也未能统筹整合,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我市部分镇村集体经济薄弱,镇级还没有完全摆脱“吃饭财政”,依靠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和帮扶单位的支持明显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干群认识存在偏差,主动参与动力不足。一方面,部分干部对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能较好引导村民有效参与和表达诉求,镇村两级党组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另一方面,由于宣传引导不到位,农民对村庄规划的知晓度不高,主人翁意识缺乏,主动投身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部分镇村仍然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现象。

(四) 规划管理人才缺乏规划执行落地困难。一是农村地区土地遗留问题复杂,规划管控难。受风俗习惯、交通、土地权属(祖宗地、自留地)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村民规划意识的薄弱,守规意识差,建房随意性大,农村住房零星分布,建设缺少章法,造成了“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状况。未批先建、超占面积、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等现象较为常见二是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专业人员少。乡镇从事规划管理的多是非专业人员,因缺乏规划管理相应的知识储备和工作经验,规划服务和实施监管难以到位。

三、工作建议

下一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高度,对标上级要求、立足桐城实际,统筹做好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各项工作。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工作推进。乡村要振兴,规划必先行。强化措施,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市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自然资源部门作为规划编制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完成“三线三区”的划定,便于村庄规划编制时的遵守和衔接,要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和督查。市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编制工作时序,有效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单位要增强技术力量,加强对接深入调研,与上位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对接衔接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编制成果,确保编制的村庄规划“能用、好用、管用”。              

(二)强化规划质量。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村庄发展的多样化和差异性,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切忌单一雷同、简单复制。要突出需求导向,因地制宜确定编制内容,按照“基本内容”+“选做内容”开展“菜单式”村庄规划编制。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找准解决村庄存在的建设管控、产业发展、生态修复、环境整治提升、设施配置等重点问题,力求规划的实用性。要突出村庄特色导向,把握好村庄特点、资源、人文底蕴和历史渊源等条件,把保护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和自然生态作为村庄规划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资金保障。一要统筹保障工作经费。市、镇两级政府应当将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村庄规划财政投入力度。二是市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加大项目争跑力度,统筹利用各类、各级涉农财政补贴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叠加效益,集中财力办实事、办难事、办急事,为村庄规划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要加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力度,争取将更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所得收益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四是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探索建立“市镇财政+社会资金+群众自筹”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模式,以充足的资金要素保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牵涉到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当前许多干部群众认识还不到位的情况下,宣传引导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应重点进行四个方面的宣传引导。首先是讲明意义,让干部群众明白“为什么要搞”;其次是讲明政策,让干部群众明白“这样搞有什么好处”;再次是讲明做法,让干部群众明白“怎么搞”;最后是树立典型,让干部群众明白“要搞成什么样子”。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干部群众对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认同感,形成人人关心、处处支持村庄规划编制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干群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规划实施。规划制定后,要切实加大实施监管力度,认真维护好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要建立规划审查机制。村庄规划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成果形成后,应在村庄公共场所公告,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镇(街)审查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农业农村、住建、交通、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部门和专家,对规划进行联合审查,最后由市政府批准实施。二强化规划许可管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的要求,严格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村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应当符合村庄规划要求。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三是建立规划实施监管和考核机制。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各镇街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村庄规划的行为,发现有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加强规划实施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建设。推进镇(街)规划管理员队伍建设,实现乡村建设规划有专人管理。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养,加强对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乡村规划管理水平。探索实施驻镇规划师制度,定期驻村驻点,积极有效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