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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14-08-25 编辑:admin 点击: 2978 次
     社区矫正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产生的全新的法律监管措施,是我国刑罚执行方式的重大调整,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主体,任务艰巨,职责重大。目前,桐城市司法机关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97人,按期解矫996人,现在矫401人,分布于全市15个乡镇(街道)。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全市发展大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年初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并于近日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在建立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强化社区矫正基础保障,确保社区矫正有效执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还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要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概念、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基本程序及目的意义等的法律宣传,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争取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和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优秀典型、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鼓舞士气、凝聚力量。
     二是加大保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投入,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市财政部门要把社区矫正必需的工作经费、办公设施、执法装备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用,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缺钱办事的问题。同时,要结合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推动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切实解决办公、学习、教育场所等基础设施问题,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工作效能。要强化人员保障,落实人员编制和各项待遇,确保社区矫正岗位有编有人,切实解决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政策法律、心理矫治等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完善衔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公、检、法、司等单位要加强衔接配合,建立统一协调的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破解发展难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吃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几年的努力工作,力争培育出更多亮点,真正建立起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市人大办  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