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孔城镇桐溪村在外地某公司上班的村民崔某,因机械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父母在悲伤的同时,及时求助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事故虽发生在疫情期,但该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崔定然与桐溪村人民调解员杨怀玉不顾疫情期风险,立即于当日前往外地调解善后赔偿事宜。
二位人民调解员一边安慰死者父母,一边了解事故发生原委,与该公司沟通协调。在达成是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对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待遇的赔偿项目、标准与条件,同时结合“六尺巷调解工作法”,劝导当事人与公司互相理解,各退让一步,以达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目的。
死者死者父母不合按月领取抚恤金条件,但由于死者是独生子,父母晚年生活无保障,亲属要求该公司补助养老款。二位人民调解员认为死者父母诉求合情,合理,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该公司。该公司号召员工捐款。最终,死者父母除获得工伤保险基金赔偿额884369元外,还获得该公司一次性补助款400000元。
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镇村人民调解员利用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该公司的称赞。(吴春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