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建设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和人大副主席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人大主席兼任,人大秘书任联络员。召开实践点部署推进会,布置具体工作,切实保障实践点建设的组织力量。
做好提前谋划,规范方案设计。根据市级相关文件,确立龙头村为“ 民宗侨外类”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试点),按照日程安排,结合实践点特色,制定实践点实施方案和年度活动计划,并由专人做好实践点内部设计,完成实践点工作场所安排、标牌制作及制度上墙等工作。提前开展本区域内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的征集工作,为实践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开展活动。通过走访联系群众、宣传栏公示、村级媒体播放等方式,宣传实践点的设立及相关活动预告,提升实践点群众知晓度,开展代表接待日、专项视察等活动。结合“关注民意提建议、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发挥实践点作用,收集区域内社情民意50余条,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代表就在身边,确保实践点做到人民找得到、阵地用得上、效果看得见。(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