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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跨省查封账户,力促和解执行

时间:2015-06-10 编辑:admin 点击: 2247 次
     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远赴山西省,六天里连续奔波,查封被执行人账户十二个,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促使两起执行案件达成和解。
     辗转三地市,查封账户十二个
     安徽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山西三家公司因业务往来引发两起定作合同纠纷,案经桐城法院审理后均以调解结案。但此后该三家公司均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388万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作为被执行人的三家公司均在山西省,该院执行局先行向安庆中院和安徽高院请示,获得批准后方才携带跨省、跨辖区执行案件审批表及协助执行函,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在山西省,执行法官先后辗转太原、柳林、吕梁三地,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了三公司的性质及股东出资情况。后又在山西高院及吕梁中院的协助下,查询了三公司及股东的存款情况,并对其中12个账户予以冻结。
     股东提异议,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公司两名股东得知自己账户存款被冻结的通知后,书面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自身作为股东并未涉及任何诉讼,不应成为执行对象,要求法院解除对他们账户的冻结。该院受理执行异议申请后,经过调查发现三公司法人的人格混同,且股东曾以个人账户为公司清偿债务,亦能认定为财务混同。据此调查结果,该院于2015年4月20日作出裁定,驳回了股东的执行异议申请。
     经营遇困境,承诺八月底全部履行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三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来到桐城法院协调执行事宜。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委托代理人告知了执行义务,并就驳回执行异议申请进行了详细地释明。经过一整天的沟通交流,对方委托代理人表示接受法院驳回执行异议的决定,并就货款给付谈出了他们的想法:“2014年以来,受煤炭行业大环境和山西境内矿难事故的影响,全省煤矿公司均被限量生产且需整治检查,三公司的资金周转紧张,无法及时履行桐城法院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希望申请人对此予以理解”。同时他们也表示,随着近期煤炭行业回暖,需求量有所增加,三家公司的情况也在好转,对于所欠的货款能保证在2015年8月31日前全部付清,并承诺对于股东账户中已冻结的37.7万元,由法院依法扣划作为首笔资金偿还给申请人。
     对于被执行人提出的执行方案,申请人表示愿意接受,最终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一起跨省执行案件就此完美收官。(桐城法院   方岱宗、朱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