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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法院:不见面也能调解结案

时间:2015-08-31 编辑:admin 点击: 2976 次
     湖北卫视有一档金牌节目叫《调解面对面》,通过媒体调解方式和典型社区案例来化解矛盾,挖掘真情,唤醒良知,引导人性。在人们的一般印象中,司法调解也是这样,通过法官的居中调解,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握手言和、案结事了。然而,安徽桐城法院最近却审结了一批特殊的案件,当事人之间、甚至当事人与法官之间互不见面,但是案件却正常办结了。一位办案的法官戏称这种工作方法叫做乾坤大挪移调解法。
     原告山东某物流公司诉被告杨某、亳州某汽车运输公司和亳州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就是这种调解法中最典型的例子。2015年2月28日,王某驾驶原告山东某物流公司所有的鲁Q5978W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在烟汕线1186KM+900M处时与杨某驾驶的亳州某汽车运输公司所有的皖S97492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及货物损坏。原告与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于2015年7月10日具状法院,要求各被告共同赔偿车辆、货物损失等共计104060元。案在审理中,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到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一步查询到亳州某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沟通理赔事宜,该公司表示愿意赔偿75000元,然而原告要求赔偿数额不少于85000元,双方形成了分歧。办案法官不厌其烦,以桐城“六尺巷”的典故启发他们,被告也从75000元逐步加码到78000元、80000元,原告最终表示认可。法官制作了调解协议,并分别邮寄他们双方签字。8月26日,亳州某保险公司电汇付清款项。至此,这起各方互不见面的案件顺利办结。(吴问银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