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有效开展。4月20日,桐城市人民法院与司法局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从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原则、流程,以及受理矛盾纠纷的类型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司法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与法院设立的诉调对接点合署办公,从而实现诉讼案件、调解场所及调解人员的对接。着重法院引导,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充分尊重诉权,以对接点为平台,加强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期间,当事人无需交纳任何费用。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工作站还将为其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法律援助。
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实现了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的优势互补,畅通了纠纷解决渠道,实现了诉与调的全面对接。对于社会矛盾的快速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分流部分诉讼案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方岱宗、方园 桐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