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市内某航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提起公诉。
经检方查明:被告人朱某在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先后拖欠40余名工人工资长达二年之久不予支付,累计200余万元。接到《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后,朱某竟置法令于不顾,潜逃外出,致使该公司工人讨薪无门,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今年5月13日,朱某被警方抓获。该院依法进行了审查,认定朱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于近日对朱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目前,被拖欠的工人工资已全部得到清偿。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市检察院 施学飞 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