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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 两赴山西调结10案

时间:2014-06-25 编辑:admin 点击: 3157 次

   日前,在市人民法院的帮助下,安徽同力公司终于追回了200余万元的陈欠货款,另有300余万元欠款已落实还款计划。

   问需于企,企业顿感“柳暗花明”

   4月上旬,该院在企业调研时了解到安徽同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公司)尚有大量货款未能收回,已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遂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4月14日,同力公司分别以山西盛益通贸易有限公司、吕梁市宏盛煤焦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山西柳林宏盛聚德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10起诉讼,要求被告及第三人支付货款共计550余万元、逾期付款利息90余万元。起诉的同时,同力公司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

    峰回路转,终于冻结三百余万

    该院民事审判二庭承办此案后,立即派员赶赴太原。4月17日,承办法官到达太原,顾不上休息,便直奔山西盛益通贸易有限公司帐户所在银行查询,查询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该企业两年前就已注销原银行帐户,新开立的帐户从未有过资金流动。承办法官决定调整查询方向,改查第三人即原告产品使用单位——山西柳林宏盛聚德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这两家企业所在地均在山西柳林,距太原有两百余公里,为争取时间,办案人员连夜冒雨赶往柳林。

    次日一早,承办法官早早地来到银行门前守候,待工作人员一上班,就前去查询,办理相关法律手续,18日下午,在柳林民生银行查询时,意外发现该行太原某支行有一涉案账户资金往来频繁,交易量相当大,便当即乘大巴车返回太原,对该账户资金予以冻结。经过一天的奔波,办案法官共冻结五个银行账户资金计300余万。

    放水养鱼 调解兼顾企业经营

   诉讼保全很快见效。4月下旬,被告及第三人隶属的山西宏盛能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员来桐,要求同原告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通过交谈,得知他们近几年来确实效益不佳、资金吃紧,于是调解时先着力做起原告思想工作,使原告明白“与其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的道理,可以放宽被告及第三人还款期限。5月上旬,在承办法官的主导下,同力公司与被告及第三人就此10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及第三人先付款200余万元,余下货款在四个月内逐月给付,如按期付款,原告放弃逾期利息。此后,承办法官再赴山西,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对已冻结银行款扣划两百余万元给了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