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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安两单位联手 防止发生冤假错案

时间:2014-06-25 编辑:admin 点击: 2521 次
     为加强检察与公安工作的协作配合,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出席联席会议,统一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对于案件证据标准的把握,杜绝违法取证行为,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与会双方达成以下共识:市公安局今后在侦查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坚决杜绝非法取证。市检察院在批捕、起诉时应对证据的合法性严格把关;市公安局在办案中应全面收集证据,提捕、起诉的证据必须达到刑诉法规定的证明标准;对于有社会矛盾但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做好说服工作,不要为了缓解社会矛盾而提捕或者移送起诉;市公安局每月向市检察院通报撤案的案件情况,便于市检察院监督;市检察院定期查看市公安局立案情况,监督有无“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或“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