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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渡镇第二十二选区依法补选镇人大代表

时间:2016-01-19 编辑:admin 点击: 2101 次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新渡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元月12日在镇第二十二选区依法补选了1名镇人大代表。
     新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补选代表工作,成立补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补选工作各个阶段的要求,依法组织开展补选工作,从宣传发动及核实选民、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等方面,周密制定补选方案和日程。元月12日,代表候选人刘建权同志高票当选镇第二届人大代表,新渡镇补选镇二届人大代表工作圆满成功。(新渡镇人大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