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人大概况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职责

时间:2021-07-27 编辑:admin 点击: 9379 次

主任:刘喜
 
1、检查了解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2、对上级人大常委会下发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负责了解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驻桐军事单位等方面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认真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建议,做好来访和办公室转交的来信工作;
4、围绕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有关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起草相关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草案;
5、认真做好对口联系部门的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的日常工作;
6、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