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 周朝元
副主任: 王骏松 汪瑞
主要职责:
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2、受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协调机关各工作机构的工作;
3、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机要、文印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重要报告和文件材料,主办常委会内部刊物,负责组织常委会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省、市人大及其他县、市区人大系统负责同志公务活动接待安排工作;
5、处理或交办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办理接待工作;
6、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7、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室:
信访室
1、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催办、督查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2、处理和交办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3、安排常委会领导接待人大代表来访日的来访接待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
1、宣传贯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的法律法规;
2、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接收、登记、审查、备案、归档等工作;
3、每年二月底前,收集、汇总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以及相关综合信息的收集、研究、交流,并向主任会议汇报;
4、承办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的其他日常工作。
秘书科
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机要、印鉴、文印、收发、报纸、资料管理等工作;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其他各项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起草常委会机关文件、材料、处理和交办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负责来信来访的办理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宣传报道工作,主编常委会《会报》和编写常委会大事记;负责机关干部人事考评、考核工作,组织安排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办理机关的日常公务接洽。
行政科
承担机关行政事务、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老干部服务和外宾的接待工作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