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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职责

时间:2021-07-27 编辑:admin 点击: 7104 次

主任:郑胜

副主任:荣来
   
1、检查了解有关城市规划建设、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2、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下发的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加强同有关对口部门的联系,认真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意见、建议和批评;
4、围绕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有关城建环资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起草相关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草案;
5、认真做好对口联系部门的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的日常工作;
6、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