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桐城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转发。
中共桐城市委
2017年3月14日
2017年3月14日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新一年的工作,对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促进人大工作上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系列新要求,紧扣市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开展“全面学合肥、奋力进十强”学习大讨论,坚定不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一、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1、加强民主法治宣传。推动桐城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法律讲堂等法律宣传普及活动,加大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充分利用法律知识考试、纪念国家宪法日、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等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党员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法律意识。
2、监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发挥人大在监督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工会法》进行执法检查,促进《工会法》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监督《环境保护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促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和完善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加强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落实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等制度,拓宽监督渠道。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坚持主动审查,加强重点审查,推进司法审查。增强备案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5、加强经济运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执行、同级审计、财政预决算等法定监督项目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及绩效情况的报告;开展财政体制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保障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和有效使用。
6、加强社会民生事业监督。听取和审议城市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城市渣土扬尘源头监控和运输过程监管,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听取和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建立健全监管监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听取和审议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发力振兴桐城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全市水利工程灾后修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灾后水利工程建设。听取和审议数字档案馆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市档案综合管理水平提高和档案利用服务能力提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情况专题调研,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改善农村环境。开展省级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技术扶持,加快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开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积极探索有特色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道路,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7、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面落实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综合分析,完善督办机制,督促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回应群众关切。
三、坚持服务大局,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8、积极慎重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发展大局,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市委要求和市政府提请,依法审议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注重跟踪落实,监督问效,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9、依法任免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依法监督干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程序,切实行使好人事任免权。进一步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完成对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工作。认真做好拟任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任前了解、供职报告、任职票决、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等工作,切实加强任前任后监督。继续听取政府、两院有关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推进任命人员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0、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完善代表建议处理办法,改进办理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坚持和完善重点建议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制度,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保会上会下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一样得到重视。继续开展“优秀议案(建议)”和“办理议案(建议)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切实提高建议质量,强化建议落实。
11、健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继续加强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室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代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继续坚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代表对视察、执法检查、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按时向代表寄送人大内刊和相关资料。健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保障机制,提高代表开展各项活动的组织服务水平。
12、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制定代表培训计划,组织代表学习培训,拟组织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在市委党校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完善代表履职登记档案制度,适时向原选举单位和选民通报代表履职情况,深入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大代表履职典型推介力度,认真总结代表工作经验,及时宣传代表风采,增强代表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1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巩固扩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全面学合肥、奋力进十强”大讨论,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的大热潮。
14、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修订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推进机关规范管理。贯彻落实“四个走出去”要求,坚持广学深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委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走出去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协调增加人大机关人员编制,努力解决一人委问题,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重视和加强老干部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领衔,联系镇街、文明创建、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各项中心工作。
15、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联系指导。配合安庆市人大举办新一届人大主席培训班,提升履职能力,力促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履行职责。发挥好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推动镇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继续开展镇街人大工作年度考评,适时召开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经常听取镇街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镇街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和总体协调,不断提升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履职水平和实效。
16、密切与省市人大的联系。积极配合完成省、安庆市人大在桐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配合做好安庆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工作。扩大与省人大、安庆市人大和兄弟县(区)人大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和做法,开阔工作视野。
17、加强人大宣传和信息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继续办好桐城人大网站和《桐城人大》杂志,增强人大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强化人大新闻宣传激励机制,加强宣传信息队伍建设。密切与全国、省、市人大及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扩大我市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
附件:桐城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的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法定职权,强化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美好桐城作出新的贡献。现对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城市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现状,以及渣土扬尘源头监控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在法律援助方面所采取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高中教育质量状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管监测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及绩效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及绩效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举行的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2017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报告拟安排在11月举行的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水利工程灾后修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水利工程灾后修复重建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6月举行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数字档案馆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数字档案馆建设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所采取的主要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以上三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检查《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工会法在我市的宣传贯彻及执行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拟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行职责情况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听取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的常委会上进行。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做好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专项工作报告要紧扣各方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执法检查要加大力度,在深入上下功夫,增强报告所提意见建议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列入2017年监督计划的项目,各工委要加强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17年常委会会议及会议议程初步安排
2、2017年主任会会议议题初步安排
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初步安排
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等初步安排
附件1:
2017年常委会会议及会议议程初步安排
时间 | 会议 | 会议议题 |
3月 | 第1次 |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案办理、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落实情况的汇报; 2、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3、其他事项。 |
5月 | 第2次 |
1、会前学法;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4、其他事项。 |
7月 | 第3次 |
1、会前学法; 2、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法律援助、渣土运输管理)落实情况的汇报;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其他事项。 |
9月 | 第4次 |
1、会前学法;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财政预决算)落实情况的汇报;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工会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6、其他事项。 |
11月 | 第5次 |
1、会前学法;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计划执行、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会法》贯彻实施)落实情况的汇报;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及绩效情况的报告; 6、听取政府、两院有关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 7、其他事项。 |
12月 | 第6次 |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研究部署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准备工作; 3、其他事项。 |
附件2:
2017年主任会会议议题初步安排
时 间 | 议 题 |
3月 |
1、听取常委会议题汇报; 2、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3、讨论2016年度镇、街道人大工作考评事项; 4、讨论、确定优秀代表建议案、建议案办理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等事项。 |
4月 |
1、听取常委会议题汇报; 2、听取各考评组关于2016年度镇(街)人大工作考评情况的汇报,评选2016年镇(街)人大先进单位; 3、讨论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有关事项; 4、其他事项。 |
5月 |
1、讨论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案有关情况; 2、其他事项。 |
6月 |
1、听取常委会议题汇报;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水利工程灾后修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3、其他事项。 |
7月 |
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数字档案馆建设情况的报告; 2、讨论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 3、其他事项。 |
8月 |
1、听取常委会议题汇报; 2、听取主任会议纪要(水利工程灾后修复重建)落实情况的汇报; 3、其他事项。 |
9月 |
1、听取主任会议纪要(数字档案馆建设)落实情况的汇报;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3、其他事项。 |
10月 |
1、听取常委会议题汇报; 2、讨论、确定政府、两院有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人选等事项; 3、其他事项。 |
11月 |
1、听取主任会议纪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落实情况的汇报; 2、听取同级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其他事项。 |
12月 |
1、听取常委会议题汇报; 2、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代表活动情况的报告; 3、讨论、确定优秀代表建议案、建议案办理先进单位、优秀通讯员等事项; 4、其他事项。 |
附件3: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初步安排
类 别 | 时间 | 内 容 | 承办机构 |
执法检查 | 8月 | 对《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 内司工委 |
专题调研 | 4月 | 对省级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 教科文卫工委 |
5月 | 对财政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 预算工委 | |
6月 | 对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 城建工委 | |
7月 | 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 内司工委 | |
11月 | 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 教科文卫工委 | |
代表视察 | 11月 | 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市政重点工程 |
城建工委、 代表联络室 |
12月 | 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 | 办公室、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室 | |
常委会议 议题调研 |
4月 |
1、对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2、对城市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
|
6月 |
1、对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开展调研; 2、对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调研; 3、对全市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调研。 |
||
8月 |
1、对全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开展调研; 2、对高中教育质量提升情况开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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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1、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开展调研; 2、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调研; 3、对201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及绩效情况开展调研; 4、对政府、两院有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会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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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对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调研 | ||
主任会议 议题调研 |
5月 | 对全市水利工程灾后修复重建情况开展调研 | |
6月 | 对数字档案馆建设情况开展调研 | ||
8月 | 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开展调研 |
附件4: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等初步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承办机构 |
3月 | 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和工委委员会议 | 各工作机构 |
4月 | 开展镇(街)人大工作年度考评 | 办公室、各工作机构 |
4月 | 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 | 办公室 |
5月 | 组织代表学习培训 |
办公室、人选工委、 代表联络室 |
9月 | 召开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 | 办公室、人选工委 |
11月 | 组织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活动 |
办公室、人选工委、 代表联络室 |
中共桐城市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