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该办法于3月30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的出台旨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促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更好地行使职权,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
《办法》着力于促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民意,反映民声,履行职责。《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的同时,按照工作性质,以“随团、就近、方便联系”的原则,重点联系6至8名市人大代表。主要联系内容有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围绕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围绕代表的履职、学习和服务保障,以及听取代表对镇(街)人大(工委)工作,包括换届选举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听取代表对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反映,指导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等。(陈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