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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源泉

时间:2014-03-21 编辑:admin 点击: 1949 次
王志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人大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建设,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就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创新思想观念、创新制度建设、创新工作实践,切实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创新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前提。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全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切实帮助人大解决实际问题,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地方各级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各项职权,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切实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创新人大工作,必须坚持观念创新。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适应形势变化,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围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更新思想观念。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民主法治建设和地方各级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通过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为我市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牢牢抓住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城市、民主法治村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二是围绕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更新思想观念。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服从、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紧紧围绕改革的总体目标、总任务和全市中心工作,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优势,依法行使人大职权,推动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成效。三是围绕提高人大履职能力,更新思想观念。在创新思维增强监督实效上求新突破。要规范和创新常委会审议方式,提高审议质量,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在服务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境界。要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让常委会工作真正反映人民要求,集中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在勤修内功夯实自身建设上求新作为。要按照常委会及其内设机构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创新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制度创新。创新并坚持各项工作制度是人大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保证。当前,一方面要加强常委会议事规则等相关程序性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应突出“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实体性制度和追责问效的责任制度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地方人大制度创新要注重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创新权力行使的规范化制度。在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如“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预算审查批准”等一系列新的工作制度,以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实效;二是从加强自身建设出发,创新常委会机关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包括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办文办会、奖惩考核、后勤保障等制度。要注意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归纳总结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力求各项工作井然有序,规范运行。
 
     创新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实践创新。地方人大要依据职能定位从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代表工作等几个方面加以探索和实践。要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在“敢监督、善监督、能监督”上做文章,切实解决监督实效不足的问题;要创新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方式,明晰重大事项的范围界定,在决定权行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气力,切实解决决定权“虚置”的问题;要创新人事任免权的工作方式,在任前把关、任中测评、任后监督上出新招,切实解决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的问题;要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突出工作实效上动脑筋,切实解决代表“头衔化、荣誉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