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9月2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
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胡爱国、叶国庆出席会议。副市长潘章生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情况的汇报,决定于9月25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会期半天;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任会议纪要《社区矫正》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考核组关于政府、两院有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工作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办公室关于开展招投标专题询问实施方案(草案)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扶贫(小康)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新闻信息中心 汪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