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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要炼好“看听议写”的基本功

时间:2017-02-14 编辑:admin 点击: 44357 次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代表既要有履行好职务的强烈愿望,又要有履行好职务的过硬本领。尤其是要锤炼好“看、听、议、写”的基本功,通过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所谓“看”:一是学习法律。人大工作法律性很强,必须认真学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等,这是代表履职须臾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就像编辑手边的《字典》一样,虽不每时每刻地使用它,但要用时一定得能看到它。对履职常用到这些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包括地方人大常委会关于这些法律的实施细则,要经常细细看,牢牢记于心。二是阅读材料。为代表履职提供的书面材料,都会在会前法定时间交给代表。如果认为这些材料反正在会上还是会有人读的,而将其束之高阁,靠会上听了之后即席发表意见,往往是难以讲出真知灼见的。因此,要养成及早阅读相关材料的习惯,将“了解情况、思考问题”的过程尽量前移,以适应人大许多会议时间较短、程序性较强的特点。三是察看实情。俗语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人大代表履职,不论是视察工作、执法检查,还是专题调研、工作评议,都要察看实情,要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本领。而不是在“热烈欢迎”的氛围中,引导到哪里察看到哪里。现场也好,资料也罢,需要看什么就看什么,从而获得真实的第一手材料,作为履职的有力支撑。
     所谓“听”:一是听取报告。“一府两院”向人大报告是对人大负责并接受监督的体现。听取报告目的在于审议报告,并经过必要的修正完善作出相应的决议。因此,不能认为这些报告都是经过反复推敲形成的,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听听而已,一听了事。而是要从依法履职的高度,将“审”的意识贯穿于“听”的全程,善于抓住重点,善于发现问题,培养出一边听取报告、一边做好审议准备的习惯和本领。二是听取应答。报告,是面向全体代表的,应答,是面向提问代表的。如询问、质询等,都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对“一府两院”工作中不了解、不清楚、不满意的方面提问并要求答复的活动。对此,代表首先要勇于询问、质询,其次是对应答不满意或不完全满意的问题,坚持继续提问,而不碍于面子不了了之。三是倾听民声。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是代表法的规定,也是代表履职底气的源泉,是代表必备的基本功。当下诸如选民联系室、代表之家,网上微博、QQ邮箱等联系渠道、方法很多,既要持之以恒,又要不断创新。善于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代表,不应排斥网络联系方式,善于与群众网络沟通的代表,也不应丢掉与群众促膝谈心的优良传统。
所谓“议”:一是发言审议。代表审议发言,重在指出问题、分析原因、阐明对策。而不是多多栽花、泛泛而谈。要厚积薄发突出重点,直指要害处、说到点子上,让“一府两院”的同志听了心悦诚服,其他代表听了也颇受启发,这是代表应当具备的口头表达能力。二是参与辩论。在人大各类会议上,不同看法的博弈争辩,既是正常的也是有益的。不为输赢高低,而是辨明正误,为人民利益坚持对的,为人民利益修正错的。与会代表应当积极参与,通过扭转时下“异口同声”的局面,求真、求实,提高履职实效。三是发表建言。建言,是对社情民意的反映,但又不是简单的原话传递。是在走访群众、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听取审议报告、集思广益,形成并发表的建设性见解。这种见解不是套话、不是雷语,而是富有智慧、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建议。多出好建言,要有真功夫。
     所谓“写”:一是撰写议案。有的当了多年代表还不会写议案,这也是地方各级人大议案偏少的重要原因。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10人以上、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对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即可形成议案。关键是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撰写议案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写好建议。近年来,各级人大都有一部分代表,通过深入调研写出高质量的建议。但也有部分代表一直很少写建议,而是热衷于在别的代表建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还有部分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借口工作忙,请工作人员代劳拟草建议,工作人员又多是从网络上搜集素材“闭门造车”,结果建议数量不少,内容类同现象也不少。因此,后两部分代表都应向第一部分代表学习,在写好建议上多下苦功夫。三是慎写评鉴。对“一府两院”贯彻人大决议、决定的情况,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各项工作的情况等等,常常需要人大代表作出满意程度的评鉴,对于法定的选举事项则要逐一作出取舍的选择。笔下符号虽小,确需慎之又慎。要体现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的心愿。(王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