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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协商形成网络,民主将会是一种生活

时间:2015-01-12 编辑:admin 点击: 1613 次
     六十年一个甲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这期间不断地丰富完善,不断地创新发展,引领着社会主义中国在更高、更强的道路上不断迈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中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实现形式。六十年的发展创新,我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任何制度的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任何制度也都必须与时俱进。在新的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只有不断地对人民代表制度进行改革,才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想的优越性,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笔者认为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不能有效体现民意。我国人大代表选举采取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县级和县级以下采用直接选举的方法,地市级、省级和全国则是采取间接选举的方法,由下一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经过层层选举,民意也被层层过滤,到全国人大时,也就所剩无几了。就是在县级和乡级的直接选举中,民意也没有被充分体现。因为由人民直接选出来的代表,一年也就开一次会,表达一次民意。这是选举制度的具体程序不合理导致的民意被淡化,另一方面,人民代表的结构比例也必然使民意被淡化。
     在关于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中要求:“要注意代表的界别构成比例,使工人、农牧民、干部、知识分子、解放军、民主爱国人士、归侨、侨眷、其他劳动人民和妇女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在县级以上的间接选举中,也是根据不同行业的代表名额和比例,确定各方面候选人。虽然这些规定确保了每一个行业和群体都有代表产生,但是我们却忽略了,这些代表大多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他们是否还能代表本行业普通人的利益。就比如一个高级工程师,他能体会千千万万底层工人的艰辛?能听到他们的心声吗?无数的普通工人又能和他们经常联系,表达诉求吗?这种不能形成有效沟通的代表,必然使其所代表的民意被弱化。
     二、忽视了民主的形式和程序。任何民主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人民代表大会不仅应重视各种提案和民意,也应该重视提案和民意形成的过程。每一年的两会上各位人大代表都会提出各种提案,有的甚至让人啼笑皆非。每一次议案的提出都是非常珍贵的机会,绝不容许被无端浪费掉。人民授权的代表,他们在两会上所代表的只能是其代表的人民的意愿,而议案就应该是人民意愿所形成的书面材料,绝不是各位代表独坐家中苦思冥想出来的“奇思妙想”。近年来两会上出现了各种“神奇”的议案,比如不鼓励农村孩子上大学,因为上了大学就回不去自己的故乡;比如农民也要持证上岗,没有证件就不得从事务农工作;还有提议大幅提高农药、化肥的价格,这样农民伯伯用不起了,就会使用农家肥,凡此种种,多不胜举。不禁要套用网络用语了“这都是火星人吗?”。
     为什么每年这种让人啼笑皆非又无端愤怒的议案会层出不穷了?归根结底,是我们一直在强调公共权力的运行和所达成的共识,而忽视了达成共识的过程。当我们过分重视结果而忽略过程的时候,就必然带来了种种混乱和敷衍了事。两会上各种荒唐的议案,就是这种思想的结果,因为没有人去追究这些代表所提出的议案是经过了怎样曲折求证的过程,只要他们在两会上有提案就行了,甚至有些代表为了吸引人的眼球,特意提一些新奇的、不食人间烟火的议案。权利要关进笼子里运行,人大代表所代表的民意更应该关在笼子里表达,不然有些代表要是问出了“何不食肉糜”,我们该如何调整表情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了60周年,它的政治地位和历史地位毋庸置疑,然而它要向下一个60年迈进,而且要迈的更高更好,我觉得我们首先要理清下面的问题:
       一、人民代表代表的不仅是人民的意志更是他们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既可以解释为“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也可以解释为“代表选区、行业或单位的利益”。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明确的就是这一点,不要总是在讨论“代表应该代表意见还是利益,是代表个人、阶级还是部门?”。只有首先明确了人民代表的定位,他们才能塑造好自身所扮演的角色,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觉得代表就应该代表他所代表的那个群体的利益,听其所想,诉其所求。因为每一位代表都来自不同的行业,而其所从事的行业是其所代表的人民安生立命之所,这样就必然受行业特殊利益的影响,想要剥除这种影响是不可能的。而且这种切身利益的影响会使代表产生一种天然的约束力,比用外在制度的约束有用的多。只要代表的结构合理,就能使不同的行业都能积极地通过自己的代表对国家的各项决策施加影响,从而保证各行业利益的平衡和国家决策的公正性。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扩大基层代表的比例,我们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工业大国,庞大的农民和工人是我们国家的主体,我们现在的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他们或许了解这个行业,但是却不能切身体会这个行业基层人民的内心需求。他们表达的或许是这个行业的远大利益诉求,但是他所代表的人民目前却还看不到这么远的地方。人民代表制度要想走得更远,我想我们必须变“精英代表”为“平民代表”。
     二、不仅要重视民主选举也要重视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20世纪后期在西方引起广泛关注的一种民主形式,是指:参与协商的主体是平等的、自由的,他们提出各种相关的理由,说服他人,或者转换自身的偏好,最终达到共识,从而在审视各种相关理由的基础上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可见,协商民主属于一种程序性民主,强调的是公共权力运行和达成共识的过程。虽然协商民主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多有体现,在各种法律草案和决定案的审议中,都是经过多轮讨论、决议,最后才敲定的。但是这种协商都是横向的,纵向的协商很少,更多的是流于形式。间接选举存在固有的不足,协商民主无疑有助于弥补这种代表性不足所造成的缺陷,使全民意志尽可能得以实现。可是协商民主本身不足,这种弥补就无从谈起。协商不仅是同一层次的对话,也是不同层次的沟通,只有做到纵向和横向的相辅相成,社会各界主体的意志才能真正汇集一堂,相互融合和碰撞,最后达成一致。为什么两会上各种奇葩议案层出不穷,就是因为各位代表只想和代表协商了,而缺少与选民的沟通。
     “民主并不只是一种政治形态;主要乃是一种共同生活的模式,一种协同沟通的经验。”当协商形成一个网络,民主将会是一种生活!(姚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