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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碧水蓝天,人大在行动

时间:2015-01-12 编辑:admin 点击: 792 次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虽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整体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的目标,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污染状况依然十分严峻。对此,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强烈,要求彻底治理。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注民生,倾听民声,及时发现人民群众关心的城乡建设中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把监督《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通过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厉打击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促进我市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为《环保法》的贯彻执行奠定基础     
     近年来,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和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等部门一起,就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行动期间人大代表深入治污、防污的一线视察,给环保工作以极大的支持和关怀。仅市人大代表就先后提出有关环保的建议200余件,促使了一大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力地推动了环保工作的开展。为推动环保活动的深入进行,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目标,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落实十五计划,贯彻民生工程,运用各种监督方式通过大规模、全方位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桐城市在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成立了由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牵头,十多个部门参与的专项环保行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环保部门的通报,协调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成立了新闻报道特别行动小组,抽调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记者,围绕环保工程,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这一活动,参与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宣传,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深入人心,发挥了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鼓励支持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在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特殊纪念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广泛向社会进行环境保护文化传播,提高公众热爱环保,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比如:在城区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中,联合新闻单位,深入市区,对桐城市治理燃煤小锅炉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社会影响。强有力的宣传攻势,极大的推进了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桐城市环保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促减排工作的全面落实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桐城是一个资源缺乏型城市,生态环境承载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多年来,常委会始终将环保监督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察组,常委会主任负总责,副主任分工负责,各督查组定点督查,使这项工作责任化、制度化、常规化。
     关闭“五小企业”,饮用水源保护,矿山采掘植被恢复,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等生态工程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常委会多次听取生态工程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调研,各督导组对定点工程进行经常性跟踪督查,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责成抓好整改落实。尤其对境主庙水库、牯牛背水库水体保护和库区生态保护及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连续4年列入常委会重要议题。通过人大推动和政府努力,两水库沿岸取缔了一批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关闭和搬迁了一批养殖场,山塘水库养鱼全部实现“人放天养”。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水质达到二类标准。一大批“五小企业”和燃煤锅炉被关停或淘汰,一大批环保设施已经投入使用,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为督促减排工作的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建设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会同市环保局,多措并举推动减排工作,细化分解减排目标任务,严格控制新增量、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管。重点抓好减排工程建设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先后多次深入各大企业、城南污水处理厂等减排工作主战场,依法开展减排检测、督查;加快了美好乡村建设。
     2014年,环资委对全市大气环境加强了调查研究,督促市环保局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加强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废气排放进行监管,切实解决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污染问题。集中开展了城区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大气污染问题专项整治,主抓了煤烟污染、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以及老污染源的治理;建立和完善了全市重点工业废气监控平台,随时监控重点工业废气排放状况,防止废气异常排放。
     加强检查视察,确保《环保法》的贯彻实施
     为推动环保部门更好地发挥环保监管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对市环保局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要求环保局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履行法定职责时敢于碰硬;大力抓好硬、软件建设;狠抓减排刚性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督促环保局认真落实评议整改意见,与普法办协商,从2009年起将11个环保法律法规列入了“五五”普法规划;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当年就依法严肃查处关闭了20余家污染严重的企业;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建立了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联系会议制度,把好环保准入关;积极筹集资金,加大环保监测设施投入,新进了一批先进的大型环境测试仪器,大大提高了环境监测能力。
保护生态环境是事关发展大计,事关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市环境承载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导致环保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桐城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提高效益与保障民生的关系,长远发展与短期行为的关系。同时建议企业要真正树立民生意识,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权、生存权高度来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加大环保投入和治理力度,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加快治理步伐,控制新污染源,治理老污染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把桐城建设成现代化生态文明城市。(张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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