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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桐城人大第6期

时间:2015-01-06 编辑:admin 点击: 445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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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领导论坛
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胡红兵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会议专题
关于全市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关于贯彻实施《禁毒法》的情况汇报(摘要)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摘要)
关于全市招投标工作的调查报告(摘要)
关于检查《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摘要)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摘要)
公告
 
要闻专递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我市招投标工作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
我市隆重召开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
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座谈会
监督视窗
关于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审议意见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
况的审议意见
 
代表风采
心中时刻装着群众
          ——访市人大代表赵决高
 贴近群众才能代表群众
        ——访市人大代表叶信春
人大代表要敢说真话
       ——访市人大代表方爱玉
 
镇街人大
新渡镇人大:建立“七簿”提升代表小组工作实效
孔城人大代表参与农村安全饮用水调研
人大集民意  政府快回应
鲟鱼镇人大: 组织人大代表督查计生工作
文昌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评议
龙眠街道人大工委:积极做好人代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大事记
封面图片: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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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老  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具体到法治路径上,就是要从以形式法治为主的立法中心,走向以实质法冶为主的执法中心,促进良法得到良好的实施,最终实现中国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的跨跃。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促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创造性推进法律的实施与监督。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的实施、监督与保障一定程度上都可视为执法问题。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固树立起法治权威。
     推进执法规范化、严密化、法治化,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的法律法规,主要依靠行政执法去贯彻实施,而行政执法的要义在于规范化、严密化和法治化,克服以往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的顽疾,以培育和塑造出良好的守法习惯。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做法治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者,各级人大代表要做公正司法、严格守法的模范。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之中,使我国真正实现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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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论坛
 
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
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  胡红兵
2014年12月4日
 
各位老领导、同志们:
     今天的座谈会,主要任务是纪念人大成立6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张宝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凝聚起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加速推进美好桐城建设。
     今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宪法结伴而生,是密不可分的。60年前,新中国的缔造者们和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在北京胜利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标志着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正式诞生。60年来,伴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在创新中日臻完善,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切实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广泛认同和坚决拥护。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1981年7月,桐城县第七届人大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我市人大工作步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30多年来,在县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桐城发展大局,与全县、全市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稳定要求同向而行,与人民群众愿望同心合拍,把握正确方向,依法行使职权,各项事业实现长足进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近年来,先后依法批准《桐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村庄布点规划》、《桐城历史文化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出十二五实施纲要、龙眠河整治工程建设及投融资、政府性债务等有关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二是监督工作有力有效。在做好各项常规性监督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龙眠河防洪工程建设、职务犯罪预防等十余项工作的报告,开展了对《食品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开展了多项调研活动,在民生工程、重点工程、中心工作当中,人大提出了较好意见和建议。三是自身建设明显加强。深入开展“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固本强基,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干部队伍更具活力,代表作用充分发挥,依法履职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工作基础更加巩固。
     桐城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进步,都凝聚着市、镇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智慧和汗水,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每一项成就,都饱含着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辛勤和付出。在此,我代表市委,向为我市人大工作作出贡献的老领导、老同志,向市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以及关心支持我市人大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和崇高敬意!
     刚才,大家都作了很好的发言,听了之后,感同身受,启发很大。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作出五个方面的具体部署,提出“六个坚持、六个防止”的明确要求。讲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张宝顺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张宝顺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大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政治原则。要善于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行人大职能协调统一起来,善于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善于将党组织推荐的合适人选通过法定程序选举或任命为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要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决议决定、重要工作安排,应事先与党委搞好沟通,努力使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合拍。各级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同志要进一步带头宣传、带头贯彻党委决策,确保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落实。
     二要全力服务改革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围绕产业转型、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等重大问题,坚持整体监督与专项监督、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并重,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效果,着力推动工作开展与问题解决。要准确把握全市发展大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充分集中民智,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好人大任免权相统一,加强对提请任命人员的任前审查与任后监督,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更多的干部人才支撑。要破除人大干部是二线干部,“不愿监督”、“不想监督”、“怕得罪人”的思想;要在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顺势而下”等问题上的强化监督,在全市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要加快建设法治桐城。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各类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监督“两院”公正司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带头学法,带头开展普法教育与宣传,提高普法效果,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意识,形成崇尚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与水平。
     四要密切联系群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就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来自人民、代表人民的优势,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诉求,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好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和培训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人大代表的推选过程中,既要注重代表的范围和层次,也要注重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更要注重代表的参政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防止出现“人情代表”、“关系代表”现象,人民代表代表不了人民;防止产生“挂名代表”、“沉默代表”、“举手代表”,人大代表凑数点卯。人大代表还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要加强自身建设。要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主动适应人大工作新要求,加强学习,重视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思考能力、议事能力、审议能力、创新能力。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法律规定、适合我市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工作制度与运行机制。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三严三实”为标杆,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工作成绩,树立好、维护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委将一如继往重视、支持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支持和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关心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干部队伍活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尊重、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尽责。市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工作,配合人大活动,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要尊重代表地位,支持代表工作,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人大工作及人大代表的宣传力度,着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重视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当前桐城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美好桐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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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专题
 
关于桐城市招投标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招投标中心主任  张冬松
2014年11月25日
 
     一、基本情况
     为规范全市招投标活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根据桐城市委、市政府桐发[2009]14号文件精神,2009年7月成立了桐城市招投标中心。几年来,市招投标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规范、创新、强化”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工作职能,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操作流程,不断完善交易环节,招投标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有序、规范的运作轨道,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良好环境。
     自中心成立至今年9月底,我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1742项,总交易额108.18亿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685项,工程预算价59.98亿元,合同价51.36亿元;政府采购368项,合同价2.8亿元;产权交易41项,成交额10.19亿元;土地交易648宗,起始价35.22亿元,成交价43.85亿元。2013年完成各类招标(交易)项目292个,总成交额 21.92亿元。其中工程招标项目109项,总合同价9.32亿元,比预算价10.32亿元节约资金1亿元;土地交易108宗,总成交额10.85亿元,比起始价增加4600万元;产权交易3宗,总成交额9612万元;政府采购项目61个,总交易额5468.24万元,比财政批准预算节减了560万元。今年1—9月共完成工程招标项目64项,预算造价4.78亿元,签定合同价4.27亿元,节约资金0.51亿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62个,合同额325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0%;完成土地招拍挂项目39宗,起拍价为4.03亿元,成交价为4.41亿元;完成产权交易项目3项,成交价为1.24亿元。2012年被安徽省招标局授予“安徽省招标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2013年被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评为“双满意有形建筑市场”,连续两届被桐城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规范程序
     中心非常注重不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始终坚持制度为先的工作宗旨。借鉴经济发达地区和周边县市招投标的先进工作模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桐城市招标投标信息发布暂行规定》、《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标现场管理规定》、《评标程序管理暂行规定》、《评标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应的操作性强的制度文件,使各类交易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加大检查督促落实力度,坚持每周一工作例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及时点评,对本周工作进行落实安排,很好地保证了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二)加强管理,实现阳光交易。坚持做到“三到位”,即“管理到位、监督到位、服务到位”。
     1、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原则。我们把信息公开作为实现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一项基础工作和头道工序来抓,实现信息发布面的最大化,最大限度扩展招标信息的覆盖范围,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由于信息公布及时全面,时间节点控制准确合理,解除了潜在投标人的顾虑,打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基础。所有招投标的政策法规文件全部上网公开;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中标公告、合同签订一律公开发布,除在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布外,还在法律规定的媒体发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工期以及对招标的响应情况实行现场唱标,均在开标厅投影仪上对所有投标人展示。
     2、加强评委的管理与监督。评标是招投标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推行评委随机抽取制、名单保密制、评委承诺制、评分实名制及公务回避制度。在开标过程中,于开标前15分钟,中心会同市监察局在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招投标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律回避,不作评委。评委实行“公务回避制”,评委到达后,发现评委与投标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督促其主动申请回避。评委到场后及时中断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使其能够独立自主评判。对工程量大、技术要求高等特殊工程项目,在开标前半天,中心会同监察局赴异地抽取评委,抽取的地点是随机、保密的,并且委托异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帮助抽取,评委名单将以密封方式带回。
     3、科学组织开标评标,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建设工程项目推行明标底投标就是在开标前将工程预算标底公布给每一个投标人。开标时,标底作为评标基准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开标现场对评标基准值进行修正后作为评标价。合同以固定总价合同为主,即一般工程以审计部门审计后的预算价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固定合同价。这样做,第一可以让招标人开标前了解造价情况;第二可以让政府监督部门对工程预算资金进行标前审计;第三有利于提前发现标底编制中的偏差,有机会采取补救措施。标底的公开有效杜绝了在这个重要环节上产生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改进工程项目评标办法、现已逐步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政府采购货物招标一般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价格低者中标。产权交易及土地拍卖、挂牌实行价高者得原则。开标、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开标及评标现场邀请工商、监察部门派员全过程监督,土地招标拍卖项目还邀请公证机构现场给予公证,确保开标程序合法,评标结果公正、客观。评标结果评定后,即日上网公示中标信息,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建造师情况并设立投诉电话,保持投诉渠道畅通。所有进场交易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在中心订立合同,并且上网公示合同价格、工期、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合同主要内容,让全社会监督工程履约情况、合同变更情况、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有效防止随意变更合同价格、拖延工期及借用资质、挂靠等现象的发生。
     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如在政府采购方面,取消原定点采购制度,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在网上公告信息,使更多的投标人参与竞争,使得竞争更加充分,采购人采购到价廉物美的产品。在电子化招投标方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我们商相关业主单位同意,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全部上网,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不搞报名,实行资格后审,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评标方面,我们要求业主单位积极推行最低价评标法,有效防止围标和借资质投标。在土地交易方面,不搞报名,土地招拍挂公告、文件等全部上网,在开标前一小时,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按法定程序组织土地招拍挂。
     4、坚持优质服务。健全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办事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办事有指南,服务要标准,工作讲原则,努力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更不错位。无论是对招标人还是投标人的咨询,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热情服务,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可能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三公的原则性的问题,及时向其进行耐心解释,可提供法律依据等方式说明原委。工程建设在勘探、设计、审图、公告、报名、开标等环节既要按规章办事又要体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这就对招投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开工在急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与业主单位共同协商,从程序上挤时间,把诸多程序合并或安排同步进行,把大致开工日期作为前期各环节控制点,采取时间倒逼程序的方法,促使前期各环节的准备工作围绕一个时间节点统一进行。
     (三)强化全方位监督,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1、强化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场内监管是重点和关键。对于提交入市交易的项目,招投标中心以层层把关、动态监控等方式严格监管,在招标组织方式确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质量等招标前期准备事项的审核把关上,尽量使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全部公开招标,投标企业资质条件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受理报名、开标评标等过程的现场和动态监管,密切监督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各方行为,保障招投标当事人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并及时解决开、评标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中心加强硬件投入,推进科技监管,实施了开评标全程监控。通过整合市招投标中心资源,完善开标、独立评标、专家抽取、视频监控、会议、档案等功能分区。监控室安装有9块电子监控显示器,每次开标、评标过程都全程录像留存。网上报名、评标以及电子竞拍系统已经按照上级的要求,正在逐步实施。
     2、强化法律和社会监督。除制度加科技监督外,我们特别注重法律和社会监督。监察、财政、规划、公安、公正等部门以及我们单位纪检组,均全程参加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土地交易的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方面,做到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以外的社会公众的监督,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向社会公开,以方便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我们的每项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信息的发布、开标过程、中标结果和合同签订公示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时,都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我们将配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3、把好招标公告审查关。首先对招标采购人所提供的招标资料进行依法审查,如:项目批文、资金来源、资金成分、资金落实情况、工期要求、标准要求、技术文件(含施工图纸)、投标条件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招标法规要求,做到资料齐全、合法合规,不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不得施行招标。要求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投标报名资格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人条件的设置不得有倾向性,不得要求过高或过低。
     4、创新资格审查方式。要求招标人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杜绝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坚持使用合格制审查方式,即只要能够充分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申请人都可以参加投标,不设置名额限制,使竞争更加充分。去年以来,我们逐步改革了报名方式,坚持鼓励招标(采购)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投标人开标前勿需报名,所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一律在投标时间到达后,与商务标、技术标一起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统一审查。
     5、加强招标文件的规范性审核。招标文件是每一次招标活动的法律文件,招标文件的质量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和成败。所有进场招标项目,中心都严格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特别注重招标文件是否将招标人的需求准确、全面、合理的表达,对投标报价和有关标的的多方面指标是否全面、准确、明晰的陈述,对评标方法的制定是否科学,是否存在歧视、倾向性等现象或其他有悖三公原则的条文,确保招标文件精确、严谨、公正、权威。
     6、全面推行项目合同和廉政合同。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合同也就同时成立。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中心将监督和指导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来签订合同,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签订承发包合同的时还要求甲乙双方签署廉政合同,一道备案、一道审核、一道存档。同时,中心强化自身廉政风险防控。建立了廉政风险教育提醒机制,注重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警示教育、道德规范教育和重点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和党纪国法红线;建立了廉政风险全面排查和管理机制,严格对照岗位职责查找可能影响廉政建设问题的“风险点”,确定不同岗位风险等级。
     (四)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控管工作
     1、协助防范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需出具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证明,外地企业还要求在我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备案,任何中标企业须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证明方可签订合同。此举有效防止和抑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2、配合建设部门抓好安全生产问题。要求所有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且在招标文件中对安全生产责任问题以专用条款予以明确,指导招标人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建立押证管理和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3、协助做好税收控管工作。要求所有外地投标企业必须出具承诺在桐缴纳所有税收的承诺函。为便于税务部门掌握税源,我们及时按月将交易情况一览表提供给地税部门,确保了相关税收的足额及时收缴。每年协助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所得税达1000万元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招投标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和单位的依法招标采购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上级建设、财政、招标等系统兼容性问题、还没有完全实行电子化招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和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监管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资质挂靠等“通病顽症”亟待有效改善破解,标后监管须进一步加强等。
     三、今后招投标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我中心将进一步围绕桐城市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完善科学的监管机制,不断推动招投标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平台运行水平、交易服务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
     (一)继续深入宣传,增强法制意识
     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和贯彻执行。完善桐城市招投标工作规则,提升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操作性。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不断拓展交易领域和内容,应进必进项目必须进入桐城市招投标中心交易。
     (二)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管力度
     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建立监管台账。加强与建设、财政、发改、审计、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等多部门的配合,完善打击围标串标、假借资质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民主监督作用,经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行监督,独立提出监督意见,参与重大会议和重大项目开标,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三)创新工作方法,打造优质平台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示,努力形成规范有序、严格自律、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对专家评委的考核管理,提高评标质量和水平;加快电子化招标系统建设,推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控制价和图纸,切实提高招投标的监管水平。
     (四)狠抓制度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力,促进招投标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查找自身不足,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从业人员行为,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招投标市场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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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禁毒法》的情况汇报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程万友
2014年11月25日
 
     一、贯彻实施《禁毒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禁毒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健全禁毒组织机构。《禁毒法》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30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禁毒委员会,加强对全市禁毒工作的统筹领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研究部署相应工作措施,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成立专业禁毒队伍。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于2012年底批准成立桐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遴选6名骨干民警组建一支专业化的禁毒队伍,至目前,已成长为我市禁毒工作的中坚力量。
     (二)强化打击力度,彰显禁吸戒毒决心
     《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禁毒主力军作用,强化主动进攻意识,以侦破毒品目标案件为重点,以破大案、查源头、摧网络、打团伙为主攻目标,打好科技战、合成战、攻坚战,追根求源、上下深挖、左右扩线、除毒务尽,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一是实现破案数、缴获毒品数、吸毒人员查处量逐年上升目标。近三年来,市公安局共破毒品刑事案件76起,同比上升153.3%;查处吸毒人员388人次,同比上升4.6%;缴获各类毒品3678克,同比上升13%。破案数、缴获毒品数及吸毒人员查处量逐年上升。自2011年起,市公安局强化攻坚,连续4年实现安徽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侦破率100%,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彰。今年8月,公安机关精心经营、缜密侦查,历时11个月,成功侦破“2013.8.26”安徽省公安厅毒品目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处涉毒人员50余人,缴获冰毒、麻古等各类毒品2公斤,成功斩断一条由广东通往我市的贩毒通道,此案毒品缴获量创历史新高。省公安厅专门发出表彰通报,并将破案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向全省推广学习借鉴。
     二是切实强化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在市禁毒委的统一领导下,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持打防并举,将打击贩毒人员与管控吸毒人员结合起来,以打促防,以防固打,及时发现、登记社会面吸毒人员,及时将失控、新滋生、隐性吸毒人员纳入动态管控,做到发现一个、戒治一个,最大限度消除社会隐患,最大限度挤压毒品犯罪空间,减少毒品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先后责令社区戒毒128人次、强制隔离戒毒45人次、社区康复11人次。
     (三)强化禁毒宣传,增强全民禁毒意识
     《禁毒法》实施以来,市禁毒办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毒品知识、毒品危害和预防技巧,深入宣传《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展示桐城禁毒人民战争成果。
     一是举办大型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利用“6.26”国际禁毒宣传日,组织禁毒成员单位、企业、娱乐场所职工、在校学生,举办禁毒宣誓、骑行等大型活动,开展禁毒集中宣传,参与人数达万余人,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二是形式多样开展“六进”活动。紧紧围绕《禁毒法》的贯彻实施,按照“贴近学生、贴近职工、贴近群众”要求,开展“六进”活动。通过设置咨询点、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播放视频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禁毒宣传。
     三是依托多种载体拓展宣传阵地。注重新型媒体宣传优势,充分利用微博、博客、微信、QQ、网站等新兴媒体,创新宣传思路和形式,拓展宣传阵地,提升宣传效应。据不完全统计,至目前,市禁毒委共发禁毒微博500余条、手机短信3万余条。
     四是持续开展“无毒创建”活动。以流动人群、公共场所、农村地区、青少年为重点,持续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 、“不让毒品进我家”、“创建无毒场所”等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禁毒宣传教育。今年10月,市禁毒办与市拘留所联手合作,我市首个禁毒教育示范基地在拘留所落成,为广大市民搭建一个深入感知毒品危害、增强抵制毒品能力的教育平台。2014年6月,我市第八中学积极申报安徽省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拟于今年11月考核评定。
     (四)从严管理,强化毒品管制工作
     为有效遏制毒品蔓延,市禁毒委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不断强化举措,加强源头管理,杜绝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一是针对我市部分乡镇存在种植罂粟原植物现象,市禁毒办组织公安、林业、农业等部门,深入各镇、街道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先后铲除毒品原植物36株。二是组织公安、药监、卫生等部门切实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控。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失案件。三是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要求,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理念,采取抓源头、促规范、抓大放小、灵活管理等措施,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先后在双港、新渡、范岗等地组织开展4次大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培训,参训企业达300余家次。
     二、存在的问题
     在市委、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我市禁毒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当前日趋严峻的毒情形势下,我市禁毒工作还存在一些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
     (一)禁毒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合力。禁毒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宣传、公安、卫生、司法、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综治等各方面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但就目前来看,禁毒委员会局限于议事协调机构,加之禁毒办设在公安机关,难免导致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评估追责等职能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部分禁毒成员单位主动配合、协同作战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往往造成公安机关唱独角戏现状,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综合治毒的工作大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二)禁毒宣传教育深度不够。禁毒委部分成员单位对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对禁毒宣传重视程度不足,创新意识不够,针对性不强,禁毒宣传流于形式。宣传往往停留在发发传单、贴贴标语上,惯用“6·26”等时间节点集中宣传的老思维,缺乏预防教育长效机制。针对不同对象和重点场所,缺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方式。农村禁毒宣传工作不够深入,部分农民对涉毒违法犯罪了解甚少,拒绝毒品和参与禁毒意识淡薄。
     (三)吸毒人群年轻化趋势明显,吸毒场所日趋隐蔽。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我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以每年40%左右的增幅逐年增加。按照每1名在册吸毒人员对应隐藏8名吸毒人员的国际通行标准计算,我市实有吸毒人员已达2800余人,约占全市人口总数3.7‰。目前,我市每年新增吸毒人员超过40人,35岁以下青壮年占95%;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青壮年占84.2%,吸毒人群呈年轻化发展趋势。为逃避打击,毒品吸食场所从过去的KTV、酒吧等娱乐场逐渐向隐蔽性较强的酒店、宾馆、洗浴中心、私人会所、出租屋和车辆、私家住宅等场所转移。
     (四)毒品诱发的违法犯罪加剧社会维稳压力。据测算,我市吸毒人员每年至少耗资3000万元用于吸毒。毒品高额消费必将诱发毒品次生犯罪,以贩养吸、以盗养吸、以抢养吸等违法犯罪活动随之逐年增加,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就我市而言,今年抓获的贩毒人员均存在以贩养吸行为,在破获的盗抢案件中也时有吸毒人员参与。另外,因毒品问题引发的突发性事件也时有发生。2013年度,公安机关在查处吸毒人员过程中,就先后发生3起吸毒人员突然昏迷、心脏病突发、跳楼等突发情况。如何遏制毒品蔓延、加剧危害社会的迅猛势头,成为我们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
     (五)禁毒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禁毒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就我市现状来看,禁毒经费被列入公安经费预算,保障机制不够完善。面临日趋严峻的毒情形势,打击毒品犯罪、加强毒品管制、强化吸毒人员管控(戒毒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等均需投入大量专项资金,目前禁毒经费已远不能满足禁毒斗争现实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戒毒工作落实不到位。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是《禁毒法》规定的戒毒工作形式,是萎缩毒品消费市场重要手段。但由于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滞后,没有配备社(居)委禁毒专职干部,禁毒经费、戒毒专(兼)职人员难以到位,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基本没有得到落实。对此,有关职能部门及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调研,制定了社区戒毒实施方案,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配套机制仍未落到实处。
     三、几点建议及今后打算
     (一)强化工作机制,履尽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禁毒法》和《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要求,以提升禁毒委、禁毒办组织、协调、指导能力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年度禁毒委全体委员会议、联络员会议以及工作小组会议制度,强化重点整治、重点督办、专函通报等工作机制,推动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打击、管理、宣传、保障等职责。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精细化、可行性的禁毒工作目标考评机制,把禁毒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助推禁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严打方针,全面遏制毒品蔓延。
     继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牢牢控制禁毒斗争的主动权。一是强化目标案件侦破机制。坚持情报导侦、合成作战,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提高目标案件侦破数量和质量,堵源截流,防范毒品流入我市。二是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适时组织开展踏查铲毒行动,巩固和扩大无毒创建成果,实现全市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目标。三是集中整治重点行业场所。会同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综合施策,采取联合执法、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打击、重点整治娱乐场所内吸贩毒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四是加强易制毒化学品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与药监、安监、卫生、商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规范我市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秩序,保证合法需求,防范流入非法渠道。
     (三)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禁毒教育基地建设。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禁毒工作理念,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能力,增强禁毒教育的科学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市推进禁毒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创新教育载体,将禁毒宣传纳入职工思想教育范畴,纳入对职工经常检查、定期考核的监督范围。
     (四)提升保障水平,狠抓禁毒、戒毒工作落实。
     深入贯彻《禁毒法》、《戒毒条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禁毒专项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保障全市禁毒工作正常运转;充实禁毒专业力量,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各街道、镇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机构建设,建议吸毒人员3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招聘专职社工,30人以下的聘用兼职社工,逐步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逐步实现吸毒人员管理由公安独家承担转向全社会参与管理的大格局。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领,精心培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示范典型,带动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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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程曙
2014年11月25日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总体情况
     (一)建议基本情况
     2014年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20件,由31个承办单位具体办理。其中,农村经济方面15件,占12.5%;城乡建设方面27件,占22.5%;工业交通方面31件,占25.8%;财贸社保方面24件,占20%;科教文卫方面19件,占15.8%;政法方面1件,占0.8%;其他方面3件,占2.5%。
     建议的主要特点:一是反映群众期盼和关注的民生问题相对集中。主要涉及交通、环保、教育、医保、养老、城市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为政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民意来源。二是反映桐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比较突出。主要集中在推动科学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为政府研究制定政策、科学规划布局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持。
     (二)建议办理情况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各承办单位按照《安庆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办法》及《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将120件建议全部按期办复。其中,解决采纳类62件,占51.6%;列入计划解决类44件,占36.7%;因政策法规或客观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14件,占11.7%。
     1.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批民生问题。针对代表提出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农村垃圾处理、高中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等一系列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市民政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教育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积极办理,解决了一批涉及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办理“关于请求解决高速路涵洞积水影响交通的建议”,积极协调公路、交通、公安、供电、电信等部门,及时审定设计及施工方案,全程跟踪工程进度,目前排水工程已经竣工,周边河塘的清淤工作也将于年内完成。
     2.纳入工作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今年的建议正式交办前,市政府办公室会同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就相关建议提前进行沟通,以便在当年工作计划中充分吸纳代表意见,使建议办理工作和单位职能更好结合。如谢迎强等代表“关于修复双港镇南大沙河下游防汛道路的建议”中的部分路段就被纳入2014年度通村公路建设计划。汪卫芬等代表在“关于加大对大关境内河流整治力度的建议”提到的新店河也被列入2013-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3.加强研究分析,积极纳入决策参考。对代表提出的对无物业住宅小区进行社会化管理、南部新城资源整合、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等合理化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吸纳代表意见,充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暂时难以解决或采纳的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均认真调研分析,纳入工作参考。如蒋曦明等代表“关于建立企业助保金专用账户,以便企业能及时得到银行贷款”的建议,虽然该建议与《桐城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相抵触,现阶段无法解决,但“风险补偿铺底资金”规模较小的问题,已经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着手调查研究,以解决企业实际需求。
     (三)建议反馈情况
     截止10月31日,政府系统承办的120件代表建议中,收到征询意见反馈的建议116件,反馈率96.67%,其中满意112件,不满意4件,满意率96.55%。反馈意见目前仍在收集中。
    二、主要做法
     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出总体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以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办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办理实效
     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了所有建议,对重点、难点建议进行具体分解,要求承办单位深入调研、全程关注、主动协调、切实解决矛盾问题;各承办单位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把办理建议与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紧密结合,积极采纳代表的合理化建议,认真落实改进工作的各项措施;市政府办主动牵头办理涉及面广、协办单位多,有一定办理难度的建议,明确具体措施,凝聚工作合力;市政府督办室紧紧围绕办理工作目标,从办理、审核、答复、意见反馈及重新办理四个环节,抓好登记、转办、催办、答复、回访等具体工作,确保办理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立足工作实际,解决代表关切
     1.将建议办理与市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代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针对代表们关注的城乡环境整治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今年的“三线三边”环境整治以及美好乡村建设,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开展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专项整治,加大对洗车店、修车店等店面的管理力度,城乡环境有了明显改观。代表们关心的城乡公交一体化问题也在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8月1日,《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8月11日,市区至孔城公交线路开始试点。市区至其他各镇公交化改造、出租车运力结构调整、公交站场建设等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预计到“十二五”末,我市将完成公交网络化建设,全面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
     2.将建议办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作为研究分析问题、提升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纳入日常工作。市财政局、民政局在办理方建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过程中,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养老机构进行补贴,并在20个村建立了“农村幸福院”,让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就近休闲娱乐;不断完善高龄津贴制度,7月1日起,全市8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享受津贴3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3600元。
     3.将建议办理与学教活动相结合。今年2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市政府及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与学教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加强沟通协调,达成基本共识
     1.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均能积极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市民政局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在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的同时,特别注重与代表进行沟通,建立了办前、办中、办后三访代表的制度,采取上门拜访、下乡调研、集中座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与听取代表意见结合起来,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2.强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有些代表提出的建议涉及面较广、办理难度大,需要多个承办单位共同办理。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这些建议时,能够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交流,共同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建议共17件,占建议总数的14%,代表满意率达100%。
     (四)加强跟踪督办,完善督查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采用会议督办、现场督办、电话督办、网上督办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年初的交办会上,将办理工作要求、答复格式、反馈意见样表同代表建议一并下发,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登记、交办、协调、调查、督查、审核、核稿、答复等环节工作,进一步提高办复质量。对办理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查明原因,责令续办或重办;对超期不办或办理不力的,责令整改或通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市人大办公室的积极配合下,今年政府系统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市人大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部分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法定工作职责,但仍有少数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不能把建议办理工作与单位职能很好地结合,存在敷衍塞责的现象;有些单位对建议办理缺乏计划,存在“突击办理”的现象。
     (二)建议办理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从代表反馈情况看,今年共收到4份不满意案,涉及水利、人社、环保等部门。水利局、人社局是历年的建议办理大户,也是前几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但今年都出现了不满意案,这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议交办机制、综合协调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分析、集体研究、专题协调等工作方法,做到常办常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办理制度,提高办理水平。
     (一)提高办理工作认识。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表述,深刻认识到办理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认识,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切实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二)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政府将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协调的办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办前”、“办中”、“办后”三访代表的沟通联系机制,调研走访、协调推进、督促办复的督办机制以及对承办单位承诺解决和列入工作计划建议的跟踪落实机制。另外,在明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程序,在代表意见反馈方面,更多发挥领衔代表作用。征询意见表由领衔代表充分征求附议代表意见后,再反馈至市人大、市政府及承办单位,以促进领衔代表和附议代表间的沟通交流。
     (三)严格办理工作程序。针对目前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将继续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规办理的基本原则,把好“转办关”、“沟通关”、“审核关”和“总结关”,进一步完善集体研究、综合分析、分级负责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研究制订政府系统在办理建议的制度机制、完成时限、办理环节、工作态度、反馈意见、跟踪督促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的评价体系,探索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实现办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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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招投标工作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城建工委
 
     2014年9月16日至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市招投标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市经济开发区、双新开发区、农委和财政、审计、国土资源、住建、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详细听取工作汇报,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并实地观摩了市招投标中心平台交易现场。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投标工作初步成效
     我市于2001年在市建委下设了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在市财政局下设市政府采购办。2009年单独设立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招投标中心。自2010年以来,进场交易率逐年提高。据统计截止本年度7月份,进入市招投标中心交易项目达1692个,总交易金额105.09亿元,其中:建设工程类项目658个,合同价48.78亿元;政府采购项目351个,合同价2.68亿元;产权交易项目41个,10.19亿元;土地交易642宗,成交价43.43亿元,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制度设计不尽完善。一是《招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执行过程中,我市基本按20日操作。这种不论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一律二十日,明显不适应当今经济建设发展的要求。二是《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而我市出台的《关于建立桐城招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将监管职责与交易管理都赋予招投标中心,这种监管不分,社会颇多微词。三是《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招投标代理费用应当由招标人(即业主)支付,而我市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无形之中增加了企业成本,加上最低价中标,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也形成了潜在影响。四是《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投标单位收取不超过投标项目估算额2%的保证金,各地通行做法是不超过80万元。我市对此规定不一,有的规定几百万元,虽有限制实力有限的公司参与一些重大项目竞标,但也有人为抬高门槛之嫌。另外,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我市只退还本金,不退还利息。对此,投标企业反响强烈。
      (二)评标方法过于简单。目前我市招投标工作主要采用最低价中标和摸球方式进行,对技术标只作符合性评审,不参与打分。投标单位及个人业绩未纳入评标范围,一味强调低价中标。摸球中标的方法,虽然貌似公平公正,但不能真正体现各投标单位及个人的经济技术实力。此种摸球方式低价中标,直接带来3种后果:一是违背了优质优先、优质优价的原则,特别是对建筑业企业不能起到正面激励作用,抑制了建筑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争先创优的动力。最明显的就是近几年,我市建筑工程项目没有一项获得过黄山杯等奖。二是工程中标价格低下,中标单位为了保证自身的利益,容易造成烂尾工程,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也难以保证。三是评标方式简单化,导致资质挂靠、串标行为时有发生。此次调研中,无论是业主单位还是市场主体均反映,目前我市招投标工作中,挂靠和围标、串标乱象丛生,部分投标人受利益驱动,为了增加中标机率,一个项目借几家甚至几十家全国各地企业资质参与投标。
     (三)招标工作任重道远。一是财政性投资的工程项目为了逃避监管,场外交易仍然存在。二是少数业主为意向投标单位,量身打造招标文件。如近期某地一镇区道路工程在招标中,本应采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但发布的公告中竟然是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三是存在部门垄断,违法分包转包现象。如水电等安装工程,虽然列入招标合同,投标单位中标后,业主方却以维修方便为由,强行让中标单位将其中水电安装部分交由其他单位承建。四是招标代理单位管理有待加强。集中反映在招标文件起草不规范,标书收取费用过高(1000元/份)。五是招标评委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招标库专家甚少,部分项目特别是特种行业招标时,居然出现没有专业评委。六是招投标中心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业主单位反映,招投标中心不与业主单位协商,改动招标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调查中普遍反映,标前审计时间过长,加上招投标中心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等原因,业主单位从申请到开标,时间有时长达半年之久。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完善我市招投标管理办法。根据考察学习马鞍山经验,我市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努力使招投标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二是加强招投标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行电子招标投标,不断强化信息服务功能、场所服务功能,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行为规范化和管理法制化。要着力提高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制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尽快扩充和更新专家评委库。
     三是努力加强招投标工作全过程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加强全过程监控,特别是要尽快建立企业备案、信用档案、不良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切实杜绝挂靠和围标问题的发生。
     四是加大对不进场交易问题的查处力度。要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招投标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一次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进场交易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不进场交易的项目,要进行分析和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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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
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一、基本情况
     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实施《禁毒法》,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该法的各项规定,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
本次执法检查由常委会主任王志义任组长,副主任叶国庆任副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内司工委委员为成员。执法检查组先后对新渡镇部分企业和学校落实《禁毒法》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禁毒办、禁毒委部分成员单位和新渡镇政府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该法关于禁毒教育宣传、毒品管制以及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08年6月《禁毒法》颁布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该法的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工作方针,全面加强毒品管控,充分发挥《禁毒法》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的重要作用,可以说《禁毒法》在我市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格局。《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落实法律规定,不断健全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30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禁毒委员会,制定禁毒工作方案,统筹全市禁毒工作,禁毒工作领导力度不断增强。同时,全市各镇(街道)也相继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禁毒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市禁毒办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各项资源,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段,以《禁毒法》进社区、农村、学校、单位、家庭、场所的“六进”活动为切入点,通过印发宣传册、开展咨询、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示禁毒成果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禁毒专题专栏、在宾馆、KTV等场所张贴禁毒海报和警示标语等一系列多层次、立体化的禁毒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围。
     三是坚持打管并举,形成工作合力。《禁毒法》实施以来,在市禁毒委的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法律规定,密切配合协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一方面,持续对涉毒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建立完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宣传等部门的禁毒协作机制,对毒品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快判,做到综合治理,铁腕整治,从严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活动。2012年底,我市落实法律要求,成立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进一步发挥了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主力军作用,提高了对毒品犯罪的专业化打击水平和毒品案件侦破效率。另一方面,加强毒品管控,遏制毒情蔓延。结合我市禁毒形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排查和管控相结合,经常性地对各类易涉毒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三品”管理,定期开展“三品”行业的调查摸底和整治行动,依法强化各项管控措施。此外,为落实《禁毒法》关于戒毒措施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康复的有效办法,逐步完善社区禁毒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以村(居)委会干部、派出所干警、禁毒志愿者等组成的村、社区帮教队伍,对戒毒人员实行跟踪帮教,减少社会乱源,净化治安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禁毒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毒品管控面临新情况。随着形势的变化,毒品吸食类型由传统的海洛因向新型毒品转变;毒品吸食人群由社会不良人员向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扩展,年轻化趋势明显,制、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多样化、隐蔽化、复杂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落实《禁毒法》关于毒品管控的难度进一步加大,打击制、贩毒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是全民禁毒意识有待加强。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禁毒法》关于社会化禁毒的有关规定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禁毒工作是公安部门的职责,没有把禁毒工作摆上本地区、本部门的议事日程。同时,群众对毒品问题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认知度不高,对新型毒品和一些能够使人成瘾的处方药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三是禁毒教育宣传力度不够。目前我市落实《禁毒法》关于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活动多集中在 “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上,常态化、制度化的宣传教育较少。同时,宣传形式、内容、范围比较单一,仅限于在城镇街区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对如何了解、识别和远离毒品以及防范和抵御毒品侵害等知识内容宣传不够深入、具体,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社区戒毒难以落实。《禁毒法》规定,除强制隔离戒毒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由城市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但由于目前我市所有镇(街)、社区均没有配备禁毒专职人员,此外,禁毒工作经费紧缺,社区建设滞后,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
     五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多方面力量资源,但目前我市部分禁毒委成员单位工作主动性不足,协同作战意识不强,不能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禁毒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毒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同时,法律要求保障的禁毒经费没有依法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对贯彻执行《禁毒法》的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的思想认识。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配合协作,《禁毒法》在我市得到了较好地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遏制了毒情蔓延的势头。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毒品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特别是近年来,毒品问题向隐蔽性、多样性和年轻化方向发展,形势十分严峻。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对国家、人民负责的高度出发,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禁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禁毒法》贯彻实施力度,落实法律各项规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久久为功,努力打赢这场禁毒人民战争。
     二是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的预防教育。要深化《禁毒法》关于禁毒宣传教育的落实力度。横向上,着力提高禁毒宣传工作广度,把预防教育作为从源头上杜绝毒品危害的基础性工作,在开展全民禁毒预防宣传的同时,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等三类重点人群的预防宣教工作;纵向上,着力提高禁毒宣传工作深度,建设开放更多的禁毒宣传基地,同时创新宣传形式,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农民文化乐园、公益广告、缉毒典型案例和“6.26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升禁毒宣传在全市宣传格局中的地位,推进预防宣传工作向立体化、形象化、常态化方向发展。
     三是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的各项机制。《禁毒法》明确了禁毒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市政府要切实落实《禁毒法》关于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法律规定,强化督促检查。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依法落实禁毒专项经费,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扎实做好经费筹集、人员保障和基层指导培训等各项工作。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根据《禁毒法》明确的各自职责,结合禁毒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推动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禁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提供强有力保障。要落实《禁毒法》关于戒毒措施的相关规定,公安、司法、卫生、民政、人社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为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在建立完善镇(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的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资源,注重发挥村委会(社区)和志愿者在社区康复戒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的追究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继续加大对违反《禁毒法》行为的追究力度,通过出重拳、打狠招,对违法犯罪分子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公、检、法、司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配合,加大毒品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遏制毒品违法犯罪蔓延势头。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监管查处力度;加大对易涉毒场所清查整治力度,严厉整治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涉毒行为;加大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强化对登记在册吸毒人员的动态管理,达到堵源截流,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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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共120件,全部交由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办理。截止目前,办理工作全部结束,答复件、征询意见表也按时寄送到代表手中。通过本次调研和代表对答复件的反馈意见分析来看,办结率达到100%。其中已经解决与采纳类的62件,占全部承办总数的51.6%;列入计划解决类的44件,占36.7%;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有14件,占11.7%,并已向提议代表作解释说明。代表们对办理工作满意率为96.55%,表示不满意的占3.45%,不满意的建议案为4件,分别是第5号(关于继续完善小毛河流域治理的议案)、第10号(关于完善汪洋水库灌区配套工程的议案)、第25号(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建议)以及第95号(关于要求增加提高村干部待遇的议案)。  调研组要求各承办单位重新答复代表,专门组织了此4件回复不满意建议案的部分代表参与调研,直接与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面对面办理。各承办单位现场阐明政策、积极沟通,就因现行政策限制暂时不能落实的建议案与代表共同商议下一步工作措施,努力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二、基本特点
     调研组认为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思想重视,责任明确。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后,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建议转交给市人民政府。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所有代表建议均由市政府督办室初分、办公室审核、分管副市长批示后,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集中交办,达到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的目的。同时,相关承办单位按照“重在办理,贵在落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承办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承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为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如: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建议办理大户,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对涉及该局的代表建议,住建局主动承担牵头职责、积极协调办理,把建议案办理工作作为班子成员、职能科室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对办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办理。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办理工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把握分办交办、催办督办、审核把关等各个环节,完善办理机制,科学制定办理方案,把办理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效规范进行。如:市政府在今年的交办会上,专门对各单位办理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办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水平;市城管局建立交办、领办、联办、督办四项措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市交通局完善建议办理“四项”制度,制定《人大代表建议交办登记表》、《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审批表》,把好审阅关、交办关,督办关、审签关,着力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改进方法,措施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要求人大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采取电话、信函、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办理的基本程序、基本内容、时间要求及答复代表的公文格式加强指导,对办理工作实行流程管理。同时,各承办部门把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实,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会议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有效的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民政局等单位拓宽承办思路,创新办理方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好的做法,根据建议的具体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开门办理”:一是约见或电话联系代表。通过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虚心听取他们更直接的办理意见,使办理人员的工作目标更明确、办理速度更快捷;二是走访有关协办单位。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调研,交换办理意见,提出更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三是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为解决问题提供事实依据,在建议办结后,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举措、落实情况,其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代表们的肯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是强化督办,注重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实行重点督办制度,今年确定了5件建议作为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案。在督办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多次深入基层,视察调研,通过邀请代表参与、听取承办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的落实。
     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副主任叶国庆带队对由王志义主任领衔督办的第8号《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进行现场督办,先后实地察看了青草镇公益性公墓和市八台山公墓,并听取了市民政部门的专题汇报,强力推动办理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及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出台了《桐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组织社会各界代表、民俗专家进行实地考察。目前,市八台山公墓和9个镇级公益性公墓已投入使用。
     关于袁根生主任领衔督办的第28号《关于仙龙湖旅游规划区内群众建房问题的建议》。4月23日下午,市规划局专门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对第28号建议案办理过程及结果向各位代表作了详细介绍。针对规划局提出的解决措施,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可规划部门的相关措施,并对市规划局积极办理代表建议表示满意。
关于陈玉莲副主任领衔督办的第6号《关于加大农村安全饮用水监管的建议》。2014年11月6日,陈玉莲副主任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到市水利局对第6号建议案进行专题督办。市水利局表示将最大限度的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截至2013年,我市已解决28.07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同时,市政府和水利部门已编制完成《桐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并报上级审批通过,明后两年还将解决7.1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关于陈玉莲副主任领衔督办的第113号《关于加大山区医疗机构人才和经费投入的建议》。9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叶国庆带队对113号建议案进行重点督办。督办组先后到唐湾镇中心卫生院实地视察,召开由提案代表和黄甲、唐湾两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市政府及财政、人社等承办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办理落实,对由于客观原因近期无法落实的,逐一向代表解释说明,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肯定。
     关于胡爱国副主任领衔督办的第66号《关于用活企业助保金政策的建议》。胡爱国副主任多次带领督办组和提议代表到财政等部门专题调研助保金问题,得到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市财政局积极研究对策措施,多次专题讨论修订《桐城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并报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得到实惠。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的办理工作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但与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单位认识仍不到位。个别单位领导和承办人员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不是积极寻求办理措施,而是努力寻找客观理由,轻落实、重解释、答非所问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少数建议质量还不够高。从对120件代表建议具体分析来看,质量高、分量重、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明显帮助的建议案还是不够多,立足于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等局部利益和具体事宜而提出的建议比例较高。
     三是分办工作仍不够规范。部分建议案由于分办不够准确,超出或偏离了承办单位的职能,影响了办理质量。部分合办建议案,由于交办单位协调力度不大,办理工作效率较低。
     四是“被满意”现象仍然存在。有少数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的答复模式化,缺乏实质内容,但办理态度好,反复向代表做工作,代表实际上是“被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办理工作态度。代表建议是民情民智的集中体现,是政府民主、科学决策的民意基础。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不仅作为是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和代表权利的尊重,更要作为转变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路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思想上再重视,措施上再强化,机制上再完善,使代表建议成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实情的桥梁,成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源泉。
     (二)进一步坚持完善制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及时总结办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完善制度,创新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的交办、落实、答复、督办等各个环节的新思路、新办法,通过不断优化完善办理环节和工作流程,努力把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实行“三见面”制度,做好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见面工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与提案代表共商办理的工作措施,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克服“重答复,轻实效”问题,加强对“正在解决、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类建议的跟踪督办,要把那些答复代表时的承诺,尽早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要创新建议交办工作,压缩交办时间,将建议办理工作与部门年度工作结合起来,提高部门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办理工作的深度和力度。建议改革《征询意见表》发放工作,对代表联合提出建议的,可只向领衔代表发放和回收《征询意见表》,提高工作实效。
     (三)进一步抓好办理落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强化责任,完善“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日常催办。根据承办任务和办理时限,对办理进度慢、工作被动的单位及时提示。二是落实适时通报。对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承办工作。三是落实督导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确定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牵头做好各项工作;协办单位要发挥自身积极性,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做好有关工作,真正做到把代表建议的“有益之言”转化为“有益之事”。要加强“两个培训”。一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高质量起草审核答复文件并送提案代表。二是加强代表培训,引导代表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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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4年11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吴涛同志为青草人民法庭庭长;
刘峰同志为范岗人民法庭庭长;
黄东树同志为双港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诚同志为孔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孙荣新同志为卅铺人民法庭副庭长;
胡伟同志为金神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丽同志为范岗人民法庭副庭长;
甘少林同志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徐向军同志为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王从庆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胡翠萍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杨荣同志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免  去:
吴涛同志的孔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峰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从庆同志的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东树同志的范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向军同志的双港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蕴红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燕来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启昌同志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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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专递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主任会议
 
     10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胡爱国、叶国庆出席会议。副市长雷建鸣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议程、日程安排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任会议纪要(扶贫开发)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报告;讨论了开展专题询问相关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在审议和讨论相关议题时,王志义指出,城中村改造是我市重大民生工程,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务必摸清底数,详细列出当前的困难和问题清单,做到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市人大将继续关注并不断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文昌街道、城投公司、扶贫(小康)办负责同志在审议、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我市招投标工作
 
     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招投标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副主任陈玉莲、胡爱国、叶国庆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万友应邀列席会议。
     询问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进行。会议听取了市招投标中心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人所作的全市招投标工作的调查 报告,多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招投标工作展开询问,内容涉及招投标工作的18个方面,问题客观实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根据自身职能给予了认真答复,回答问题态度诚恳,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现场气氛异常热烈,答复令询问人满意。
     程万友在会上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他说,今后市政府将不断加强招投标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招投标平台建设,提升招投标工作的监管水平,探索加强招投标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实现我市招投标工作的新飞跃。
     胡爱国在主持专题询问会时对我市近年来在推进招投标公开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询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利。他希望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委员和代表们询问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对照,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责任单位。各应询单位在会上表态和承诺的事项,一定要认真兑现,共同做好我市招投标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及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龙眠街道、文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本次专题询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
 
     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胡爱国、叶国庆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万友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计划执行)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了桐城市2014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事项。
     王志义在讲话中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动部门工作结合起来,与践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创新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在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地位,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执法检查程序,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会前,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人大办及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龙眠街道、文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4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市监察局、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人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桐城市隆重召开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座谈会
 
     12月4日上午,我市隆重召开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座谈会,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和实践经验,探讨如何立足本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胡红兵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以及省委张宝顺书记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胡红兵指出,我市(县)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年和设立市(县)人大常委会35年以来,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与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保障和促进全市(县)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效。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胡红兵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镇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要增强一线意识,紧紧围绕桐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责。一是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行人大职能协调统一起来。二是要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准确把握全市发展大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和监督权。三是要加快建设法治桐城。全面贯彻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桐城,扎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四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来自人民、代表人民的优势,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反映群众诉求,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好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和培训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五是要加强自身建设。要不断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适应人大工作新要求,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王志义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把我市的人大工作、民主法制建设和各项事业奋力向前推进。
     座谈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万友、市人民法院院长夏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晨、青草镇人大主席华朝阳、大关镇人大主席彭俊武和市人大代表、文昌街道建设社区党总支书记方爱玉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座谈发言。 曾经担任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老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党史办,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同志,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李桂秀、部分驻桐省人大代表、安庆市人大代表、桐城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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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视窗
 
关于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市招投标中心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人所作的全市招投标工作的调查报告;多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市招投标工作展开询问,各应询部门负责人分别根据自身职能给予了认真答复。会议要求:
     一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我市《关于建立桐城招投标统一市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办事流程、业务监管、评标办法等规章制度,改进最低价中标和摸球方式,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保障我市招投标管理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二是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市政府要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服务”的要求,不断加大招投标中心软硬件的投入,为交易各方提供更加功能齐全、公正高效的服务环境。要立足科学发展,强化硬件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实现网上招投标和网上评标,不断强化信息服务功能、场所服务功能,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行为规范化和管理法制化。要突出软件达标,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制观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尽快扩充和更新专家评委库。
     三是不断提升监管水平。要坚持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一起抓,全面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措施。第一,强化招投标工作程序,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对公告发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合同签订等具体操作环节严格把关,确保程序不出问题。第二,各级各部门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加快建设严密的招投标监管网络,对招投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要尽快建立企业备案、信用档案、不良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切实杜绝挂靠、围标、串标等行为发生,保证招投标活动健康开展。第三,严格执行政府性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办法,依法将各类招投标全部纳入统一市场规范交易,对不进场交易的,严肃查处。第四,市政府要开展一次由分管领导挂帅,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招投标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专项检查活动,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进场交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进场交易的项目,要进行分析和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全市。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禁毒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同时还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禁毒法》提出了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的思想认识。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配合协作,《禁毒法》在我市得到了较好地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遏制了毒情蔓延的势头。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毒品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特别是近年来,毒品问题向隐蔽性、多样性和年轻化方向发展,形势十分严峻。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对国家、人民负责的高度出发,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禁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禁毒法》贯彻实施力度,落实法律各项规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久久为功,努力打赢这场禁毒人民战争。
     二是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的预防教育。要深化《禁毒法》关于禁毒宣传教育的落实力度。横向上,着力提高禁毒宣传工作广度,把预防教育作为从源头上杜绝毒品危害的基础性工作,在开展全民禁毒预防宣传的同时,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涉毒违法犯罪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等三类重点人群的预防宣教工作;纵向上,着力提高禁毒宣传工作深度,建设开放更多的禁毒宣传基地,同时创新宣传形式,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农民文化乐园、公益广告、缉毒典型案例和“6.26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升禁毒宣传在全市宣传格局中的地位,推进预防宣传工作向立体化、形象化、常态化方向发展。
     三是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的各项机制。《禁毒法》明确了禁毒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市政府要切实落实《禁毒法》关于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法律规定,强化督促检查。要将禁毒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依法落实禁毒专项经费,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扎实做好经费筹集、人员保障和基层指导培训等各项工作。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根据《禁毒法》明确的各自职责,结合禁毒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推动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禁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为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提供强有力保障。要落实《禁毒法》关于戒毒措施的相关规定,公安、司法、卫生、民政、人社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为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在建立完善镇(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的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资源,注重发挥村委会(社区)和志愿者在社区康复戒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的追究力度。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继续加大对违反《禁毒法》行为的追究力度,通过出重拳、打狠招,对违法犯罪分子产生强大的威慑作用。公、检、法、司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加大毒品案件侦破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遏制毒品违法犯罪蔓延势头。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监管查处力度;加大对易涉毒场所清查整治力度,严厉整治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涉毒行为;加大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力度,强化对登记在册吸毒人员的动态管理,达到堵源截流,标本兼治。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几点建议和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办理工作态度。代表建议是民情民智的集中体现,是政府民主、科学决策的民意基础。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是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作为对代表权利的尊重,作为转变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路径,切实使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创新完善制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第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交办、落实、答复、督办等各个环节的新思路、新办法,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第二,要落实“三见面”制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扎实做好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见面工作,力求见面率达100%,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满意率。第三,要创新建议交办工作,每年3月底前完成交办工作,并形成制度,使建议办理工作与部门年度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第四,要借鉴兄弟县市(区)的一些先进做法,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分值设定为10分,促进承办部门提高办理工作积极性。第五,要改革回复与反馈环节工作,充分发挥领衔代表作用,承办单位在向所有附议代表寄送办理结果的同时,只向领衔代表寄送、回收《征询意见表》,以提高工作实效。第六,要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克服“重答复,轻实效”问题,加强对“正在解决、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类建议的跟踪督办,把那些答复代表时的承诺,尽早落实到位,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抓好办理落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第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完善“三个落实”。一是落实日常催办。要根据承办任务和办理时限,对办理进度慢、工作被动的单位及时督促。二是落实适时通报。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通报,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承办工作。三是落实督导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市政府办要完善综合协调督促机制,在要求主办单位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牵头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协办单位的职能作用,有效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把代表建议的“有益之言”转化为“有益之事”。第二,要加强“两个培训”。一是加强承办人员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代表建议办理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和工作时限,高质量起草审核答复文件。二是加强代表培训,引导代表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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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风采
 
心中时刻装着群众
——访市人大代表    赵决高
     “赵书记是一心为群众的好书记。”群众口中的赵书记是桐城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孔城镇桐梓村党总支书记赵决高。
赵决高,个子不高。今年49岁。1998年进入村班子,先后任文书、营长、副书记等职,2010年任职镇区边桐梓村党总支书记,挑起了一把手的重担。
     “当干部就是要想方设法增加群众的收入。”上任伊始,赵决高谋划的第一件事,就是土地流转,增加村民收入。“土地流转”在今天家喻户晓,群众已经享受它带来的好处,可在2010年它是个新鲜事物,群众不了解,不理解,也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反对。有的群众还错误地认为村干部想把土地从农民手里夺过去,自己从中得好处。为此,赵决高带领村两委一帮人一家一户地宣传土地流转的好处,一家一户地做工作,有的工作做不通,就多次上门,不怕碰钉子,最终做通了群众的思想工作。以前村民一年辛辛苦苦忙到头,一亩地除去化肥与农药,也只能赚个四五百,遇到旱涝还可能颗粒无收没有一点收入。土地流转给人和源合作社,效益明显,立马就得到了五百元的收益。村民从土地上解放了出来,出外打工或在镇区办厂开店,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少数村民要照顾老人与接送孩子上学,不能出外,还可以就近在合作社做工,拿到工资。村民们尝到了甜头,都念起了赵决高的好,赞他是为群众着想的好书记。
     “当干部就是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桐梓村高墩、河弯两村民组70多户群众住河堤上,汛期堤埂受河水浸泡、冲刷,有的地方垮塌,群众担惊受怕;房屋也连带受到影响,不少户墙壁有裂缝,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赵决高同志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市人大代表,无时无刻不把群众的安危系在心上。桐梓村位于镇区北部,他结合镇区建设与村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筹划在村域内的228省道旁建设村民集中居住区,建造高达三层的连片楼房,并在房前建设了绿化带与村民休闲小广场,成为三线三边的靓丽风景,为旅游城镇孔城增添了光彩。“要不是赵书记,我们哪能过上这样的生活。”这是两村民组群众的肺腑之言。村民成为了居民,在镇区的厂子里上班,小孩子想上幼儿园,难!因当时镇区的幼儿园数量少,质量也不太高。赵决高想村民所想,急村民所急,他在对幼儿园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创办了一所高规格高质量的幼儿园——孔城幼儿园。幼儿园的创办不仅解决了本村幼儿的就学问题,而且也方便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如今孔城幼儿园发展到7个班、280多学生的规模。幼儿园每年六一儿童节,还到敬老院慰问演出,为孤寡老人送去欢乐。赵决高同志关心困难群众,村承担了五保户生活、医疗全部费用,对于低保户、特困户村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予以帮扶和脱贫带动。令人感动的是查圩组农妇王丽计划外怀孕引产引发大出血,急需用血,其夫又贫血,血源紧张,在此紧急关头,O血型的赵决高同志毫不犹豫地挽起了胳膊,让医生抽他的血。王丽的生命获救了,一家人对赵决高非常感激,买了礼品登门致谢,他坚辞不收。
     “当干部就是要一心一意谋发展让群众看到变化。”赵决高人朴实,做事也朴实,实实在在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是他的品质。在他当书记的这五年,桐梓村变化巨大。土地流转达90%,在全镇位列第一,今年3月7日,省委副书记李锦斌到位于桐梓村的人和源种植合作社视察;水利沟渠网格化;修建了涵闸堵门五个,旱涝再也不怕;结合“一事一议”,对村庄道路进行硬化,修建水泥路面达7.8千米;村民居住环境改善,除先前安置的两个村民组外,目前三八、柏墩等九个村民组的新村安置正在积极实施之中;投入12万元资金建设了村卫生室,村民医疗条件大为改善;农家书屋建起,村民不再为看科技文化书籍犯愁;投资400万的村民综合服务大楼已经规划;文化广场正在建设,体育设施已经落实,村民的幸福感愈来愈强。
     赵决高同志是桐梓村党总支书记,他一心为群众谋福利;赵决高同志是桐城市人大代表,他时刻不忘人民重托。他担任市人大代表职务三来年,认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他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先后参加过市人大在跃进村举行的《地方建设人大代表如何发挥作用》的座谈会、在镇举行的经济运行环境调研会、在桐城国大召开的公交一体化调研会,还参加了各类听证会及市直测评等诸项活动。活动中他认真听,仔细看,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与看法。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与反映百姓的呼声,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年来,他提出的建议案最多,最受重视。他领衔提出了《关于要求解决高桥地段高速桥下雨天积水车辆无法行驶问题》的建议案,该建议案引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得到根本解决。他还领衔提出了《关于要求开通市区至孔城公交》的建议案,公交已于今年8月11日正式开通,方便了群众的出行。他提出了关注孔城镇区饮用水安全的建议案,目前管道已经在改装。他还就镇区环境污染、建筑市场管理混乱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案,都得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正在落实整改。(吴春富)

贴近群众才能代表群众
——访市人大代表  叶信春
     文昌街道人大工委高志杰主任一直向我们推荐市人大代表、官桥村党总支书记叶信春心系群众、认真履职,得到群众赞赏的不少事迹,为我们勾勒了一位基层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10月的一天,我们来到位于桐潜路旁的官桥村,走访了叶信春代表。
     叶信春衣着朴素,嗓音洪亮,言谈朴实,保留着浓郁的乡土气息,让人油然而生信任。叶信春对官桥村的大事小事、家家户户如数家珍,谈起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与建议,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对官桥村的一片深爱之情,令人感佩。叶信春于1992年进入村委会工作,第二年被选举为村委会主任,1999年开始担任村支部书记,经历了拆村、并村等一系列变化,但他始终以“上对得起组织、下对得起群众”为自己的人生信条,与官桥村5000多名群众一起谋划、建设美好家园。
     2011年并村后,他与村两委成员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为新的官桥村制定了新的发展蓝图。为彻底消除祖祖辈辈生活在地质灾害区域村民的担惊受怕,叶信春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当年6月就带领村两委成员一起着手移民工作,规划建设了150户的移民小区,完善了小区基础设施,目前已入住63户。几年来,他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修建了5.5公里的村组水泥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新增和更换了6台变压器,使村民放心地使用空调等大功率家用电器,提高生活品质;铺设自来水管道30多公里,已有26个村民组户户饮上了干净的放心水;投资40万元建成了党员活动中心,偿还了并村前项河小村的22.4万元的村级债务;引导村民立足近城优势,开发山场、水面,发展多元化种植、养殖,大幅增加村民收入……今年,官桥村又被列为省级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迈上了新的发展平台。如今,实现了安居乐业梦想的村民也与城里人一样,闲暇时到村部阅览室看书读报,晚饭后到村民广场跳舞健身。
     官桥村的发展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走得稳重踏实,村民们切身感受到叶信春为官桥村发展殚精竭虑,费尽心血。邻近的项河村刚并入时,叶信春为尽快全面了解情况,正月初八就深入项河片逐组逐户上门走访、调查,与村民一起想办法、出主意,尽快提升发展水平。前年在修建周庄等3个村民组1.8公里的通组水泥路中,叶信春为了减少成本,将路基平整等基础工作由村里全部承揽下来。他一连10多天与村民们一起挖树、开山、搬石筑路。为他的精神所感动,群众主动毁去自家的沿路茶棵,让出路基,不要一分钱补偿。在今年的殡葬改革中,面对少数群众的不理解,叶信春承受着委屈而没有怨言。长年累月为官桥村的发展无私奉献,叶信春赢得了组织的认可与群众的赞赏,官桥村先后被全国绿化委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安庆市委组织部授予“安庆市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兵”等殊荣。在2011年底的全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叶信春高票当选为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面对新的职务与责任,叶信春坚信,只有贴近群众,才能代表群众,才能做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他把群众的所思所想、平时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整理成建议,带到人代会上,做好群众的代言人。他连续两年提出要重视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并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操作办法,为相关部门做好农村清洁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在文昌办事处统一组织下,现在官桥村已定点安放了75个垃圾桶,每天有专人定时清运2次,卫生脏乱差现象得到有力解决,形成了保持卫生清洁的长效机制。针对农村自建房质量监管欠缺的现状,叶信春呼吁有关部门重视农村建筑队伍管理,对农村自建房引入免费检测等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五保供养老人生病护理等问题,也是叶信春关注的重点内容,他都带到了人代会上,已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想做,说群众之想说,这是人大代表的重要价值所在。我们相信,叶信春代表在今后的履职道路上会走得更加坚实、更加自信。(杨正友)
 
 
人大代表要敢说真话
——访市人大代表  方爱玉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敢于反映群众呼声、善于反映群众呼声,是广大选民对人大代表的期盼。在我市人大代表中,就有这样一位敢于说真话、善于说真话的人大代表。她不但在出席市人代会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而且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或本地人大组织的各类代表活动时,也敢于提出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都是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期盼解决的一些问题。她是市十五届人大代表、文昌街道建设社区党总支书记方爱玉。
     “社区居民选我当代表,就是希望我能为他们说话,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我十分珍惜居民对我的信任。”11月12日上午,在文昌街道人大工委高志杰主任的陪同下,笔者来到建设社区,向方代表说明采访来意后,快人快语的方代表就向笔者坦露了履行人大代表职务的心声。因为工作上的联系,笔者与方代表经常接触,对她的许多发言印象深刻,并为之感动。
     方代表已连续担任了三届市人大代表,每年出席市人代会时,她都要领衔或参与提出一定数量、具有较高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据统计,她在已履行了十三年的代表生涯中,共提出各类意见、建议达100多件。这些意见和建议有着扎实的现实基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办理,大部分建议得到较好的落实。在2010年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她领衔提出了《关于对城区下水道管网进行疏通、维护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当年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查看碧林湾、文二路、花园小区等地雨季涝情情况后,召开了城市排水设施问题座谈会,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加大落实力度,对城区部分排水严重不畅的下水道管网进行了改造,并对其他下水管网进行摸排,分别采取了有针对性地措施,保证城市排水通畅。方代表提出的这条建议在2011年5月召开的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作为优秀建议予以表彰。在回顾这条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过程时,方代表说,她当时是在广泛听取居民和部分老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这么多年来,她在提出建议时,都要结合平时工作掌握,事先进行广泛调研,集中群众意见,才慎重提出。在参加今年9月27日举办的第二期“问政桐城”电视节目上,方代表向被问政单位市住建局提出了关于解决无专人管理的小区物业、背街小巷道路的亮化等问题,得到积极回应。方代表提出的这些意见和建议,有着广泛的代表性,而不是拘泥于本社区内的一些具体事务。
     方代表说真话是有底气的,因为她注重把解决居民困难作为实现人大代表价值的重要途径。在平时留心中,她对原链条厂的三幢宿舍楼极为关注,这些房子建成时间久远,被鉴定为D级危房。方代表在去年市人代会上提出“重视和解决破厂企业职工宿舍安全隐患”的建议,并在其他多种场合积极呼吁尽快解决。有关部门对此十分重视,拿出了缜密的解决方案,至今年4月,这三幢宿舍楼的26户居民全部搬离,住进了保障房作为安置过渡。为了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送到位,方代表经常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想法和需求,建立了社区两委成员与计生特扶户、五保老人一对一联系、帮扶制度;在出席市人代会时,她又相继提出相关建议,推动全市同类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与方代表接触过的同志,能体会到方代表敢说真话,是因为她率先垂范,令人信服。2008年龙眠河综合改造工程启动后,面对社区内近300户的拆迁任务,方代表与办事处、社区同志一起逐户做工作。2009年9月16日晚,在去拆迁户家的途中不慎摔倒,致使脚骨折,在休养了几天后,她就拄着拐杖重回拆迁一线。在今年的殡葬改革中,方代表带头做通了老母亲的工作,随后的工作就得到了居民的更多理解与支持,在短短的规定时间内,就完成了130具棺木的销毁。与方代表共事的几位社区同志告诉笔者,方代表干事有激情,越是困难的工作,越敢迎难而上。
     敢说真话的方代表得到各方面的肯定与赞赏,被邀请担任了多个单位的行风监督员,并在2012年8月参加了全市“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巡讲报告团,向全市党员宣讲自身的先进事迹。方代表表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她会持续关注选民的所思所盼,并向党和政府反映好群众的真实想法,努力做一名一直说真话的人大代表。(杨正友)

                                       
 
新渡镇人大:建立“七簿”提升代表小组工作实效
     为切实加强对代表小组工作的指导,提升代表小组活动实效。今年以来,新渡镇人大指导各代表小组建立代表小组工作室,完善相关制度,同时要求各代表小组建立“七簿”,分别记录代表及代表小组学习活动、联系走访选民、接待选民来信来访、视察调研、为选民办好事实事、代表述职、提出建议意见等。镇人大将此作为评选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履职不积极,不参加人大活动的代表由代表小组组长进行约谈,提出意见整改,“七簿”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小组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李俊)
 
 
 
孔城人大代表参与农村安全饮用水调研
     12月2日,孔城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共计6人参与市人大关于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调研。
     代表们先后视察了两家自来水厂,就水源、过滤、消毒、检测、监控及管理等方面进行察看并问询。座谈会上,代表们一致认为一家水厂生产程序规范,水质符合要求,另一家水厂存在对饮用水安全认识不足、水质净化与自身检测等方面程序不合规范等方面问题。提出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摆放在第一位,有关部门对该水厂要严加监管与督促的要求,期盼从根本上改变此片区域饮用水严重不达标状况,回应百姓呼声。(吴春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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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人大
 
人大集民意  政府快回应
     黄甲镇人大紧紧围绕着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早发现,早跟进,实现早回应。
     近日,黄甲镇人大在杨头村调研时,群众反映通往该村的唯一通村公路上,由于温差、风化和雨刷等因素,出现了一处明显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如不及时处理,随时有可能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此,黄甲镇人大高度关注,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此举得到了政府的快速回应,该镇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相关部门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在极短的时间内组织资金、安排专业人员组织施工。目前,此隐患点已安全消除,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华新月 )
                                    鲟鱼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督查计生工作
     日前,鲟鱼镇组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对全镇2个社区的计生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活动主要采取“一看、二听、三问、四座谈”的方式进行,即查看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台账、阵地建设和居务公开栏,听取各居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认真了解当前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四术”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与建议,督查组成员还与各居委会主要负责人、部分计划生育对象户进行了座谈交流。(殷龙乐)
 
文昌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评议
     为了加强市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充分体现“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宗旨,12月16日下午,文昌街道人大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第八选区30名选民代表听取市人大代表方爱玉同志述职。
     首先,大家学习了《代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随后,市人大代表方爱玉同志向选民们做述职报告,详细阐述了自任职以来在自身建设、履行职责、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履职情况。选民对她的报告进行了评议和投票测评。最后,选民代表积极踊跃发言,肯定了方爱玉在履职期间的表现,纷纷认为此次代表述职活动是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途径,能使代表们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更是一种职务、一种责任。(陈亚玲)

龙眠街道人大工委:积极做好人代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
     12月18日上午龙眠街道人大活动室热闹非凡,丝毫没有冬天的寒意,龙眠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梳理会前建议意见工作。代表们对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落实问题、刘克胜事件影响问题、农民工工资问题、失地农民保险问题、南演中学迁址问题、招投标问题还有部分代表提出的建议得不到解决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还组织了代表们加强理论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会议期间充分履职行权提供精神食粮。(刘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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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率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部分委员,专题调研我市宗教工作。
10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在龙眠街道人大代表活动室召开全市镇街人大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和副主任陈玉莲、胡爱国、叶国庆出席会议。
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爱国率队,就全市招投标工作开展调研。
10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率科教文卫工委委员、市文广新局有关负责人到新渡镇调研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10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胡爱国、叶国庆出席会议,副市长雷建鸣应邀列席会议。
为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会议室举办了书法笔会。
11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派员前往文昌街道胜利社区,上门看望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李桂秀,了解老代表的生活境况,倾听老代表的肺腑之言。
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副主任叶国庆参加活动,市政府党组成员付伟陪同检查。
11月12日上午,市人大副主任陈玉莲率市人大农业农村工委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到卫生局就农饮水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11月20日,,市人大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组成联合调研组,到市环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建议案承办部门调研有关议案办理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国庆、副市长雷建鸣出席调研活动。
11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叶国庆出席会议。市长助理刘登银应邀列席会议。
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胡爱国、叶国庆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万友应邀列席会议。
11月25日,安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康正和率驻宜省人大代表一行来我市就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行专题视察。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胡红兵,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萍及我市领导王志义、叶国庆、雷建鸣陪同视察。
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招投标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副主任陈玉莲、胡爱国、叶国庆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万友应邀列席会议。
1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爱国一行到大关镇走访慰问市人大代表并召开座谈会。
12月4日,我市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胡红兵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领导陆应平、徐家涛、吴胜桥、程万友、潘桂亚、王靖华、余学峰、焦玲、刘朝辉、陈玉莲、胡爱国、叶国庆等出席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志义主持座谈会。
1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国庆一行来到范岗镇开展人大常委走访代表座谈活动。
1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莲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工委委员、安庆市及我市两级人大代表,对全市《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